湖南省金芙蓉產業引導基金新能源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遴選公告

爲助力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加快建設湖南現代化產業體系,培育壯大以新能源產業爲代表的新興產業,湖南省金芙蓉產業引導基金(簡稱“母基金”)擬設立新能源產業子基金。根據設立運作相關規定,現面向社會公開遴選新能源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位

湖南省金芙蓉產業引導基金是經湖南省政府批准、省財政廳牽頭組建的省級政府引導基金,由湖南財信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湖南省財信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本基金作爲湖南省金芙蓉產業引導基金下設子基金,主要投資於新能源產業,重點聚焦省內新能源領域優質企業和重點項目,以助力湖南省新能源產業壯大爲目標,鼓勵投早投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支持企業全生命週期發展。

二、遴選條件

(一)取得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相關登記備案資質;實繳註冊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二)至少具備3名3年(含)以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或新能源產業相關背景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且在管理機構共同全職工作2年(含)以上;子基金管理機構及管理團隊主要成員無基金業管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不良記錄;在湖南省內應配備常駐核心人員,投資團隊在基金投資期保持穩定。

(三)申報機構及其高管不得有因不誠信或不合規行爲引發社會重大質疑或者產生嚴重社會負面影響且影響尚未消除的情形。

(四)特別規定:

1.爲保證本次遴選公正性,管理機構負責人爲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關係的不同機構,不得同時進行申報,否則將視爲無效申報。

2.本次遴選採用失信被執行人否決性懲戒方式,申報機構、配備的核心成員不得爲失信被執行人。

3.本次遴選原則上對存在重大負面輿情、與政府投資基金配合度較差、以往申報材料不實的機構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詳見申報指南(見附件)。

三、對中選基金管理機構的其他管理要求

(一)中選的子基金管理機構原則上應指派專門團隊對子基金進行專職管理;明確在管基金與本次申報子基金關係的處理原則,隔離多支基金之間關聯交易的風險,對在管基金與該子基金間的利益衝突作出合理安排。

(二)中選的子基金管理機構應依法依規做好子基金組建設立和投資運營工作,建立並完善相關風控制度。

四、遴選程序

(一)發佈遴選公告。發佈遴選公告,明確遴選條件、管理要求、遴選程序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內容。申報受理時間爲自遴選公告發布之日起30天。

(二)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機構於2024年11月15日18:00前遞交申報材料。申報機構應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負責。逾期或未按規定的格式、數量和形式遞交申報材料的,均不予受理。遞交時間按收到申報材料時間計算,超出上述截止日期未收到申報材料的,則不予受理。

申報機構應按申報材料樣本要求依序編制申報材料,分別列出目錄並附相關證明。申報材料分爲紙質材料和電子材料。紙質材料應根據要求分別列出目錄及對應頁碼,規範打印,左側膠裝,並由機構加蓋騎縫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並加蓋機構公章。電子材料應包含:全部紙質材料掃描件(PDF文檔)和可編輯文檔(WPS、WORD、EXCEL等格式)。提交的紙質版(7份)和電子版(U盤)應一起打包,並在外包裝上註明機構名稱以及“不準提前啓封”字樣。

(三)組織開展評審。評審工作按照“集中評審盡職調查評審決策”的程序依次開展。具體程序如下:

1.集中評審。母基金管理人組織集中評審,具體評審分爲兩個環節:一是書面資料評分,對申報機構提交申報材料的規範性、完整性及是否符合遴選要求進行初步審查,根據評分指標進行打分,評分高於(含)60分的申報機構進入路演環節;二是機構現場路演。最後按集中評審環節的綜合得分高低順序確定1-2名管理機構候選人(得分低於60分可空缺,前兩名均低於60分則重新組織遴選)。具體按母基金管理人相關制度執行。

2.盡職調查。由母基金管理人組織團隊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對子基金管理機構候選人開展盡職調查,形成盡職調查報告。若盡職調查發現候選機構不符合要求,則取消候選資格。

3.評審決策。母基金管理人根據集中評審和盡職調查情況,形成投資決策意見。

(四)結果公示與確定。投資決策意見形成後確定中選管理機構,並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無異議後,向中選管理機構發函確認。

五、聯繫方式

聯繫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城南西路3號財信大廈4樓

聯繫電話:15122870822(朱女士)

聯繫郵箱:

zhuyingni@hnchasing.com

監督電話:0731-85165804

湖南省財信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

湖南省金芙蓉產業引導基金新能源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指南

湖南省金芙蓉產業引導基金新能源產業子基金管理機構申報指南附表

來源:財信產業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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