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東強震 協助受災戶 政府動起來

另勞動部也宣佈,啓動天災臨時工作津貼措施,自即日起提供1,000個臨時工作名額,協助遭受震災失業民衆重建家園。

財政部官員表示,個人、企業碰上災害損失時,應先拍照存證,再由國稅局實地勘察以核發災害損失證明。若所得稅額較小或有保險、會計師簽證情況,可在災後30天內直接由國稅局書面審覈,不用再等到實地勘察。

以民衆個人綜所稅來說,若災害損失金額在15萬元以下,可向國稅局申請依申報受災資料及損失清單書面審覈,免再實地勘查。至於企業營所稅,若災害申報損失總金額在500萬元以下,且受損物品有保險部分或可提供會計師簽證報告,直接由國稅局書面審覈,隔年申報營所稅時減免稅負。但若個人或企業損失金額超過上述標準,仍要由國稅局實地勘查。

另房屋因災害毀損3成以上,或土地因山崩、地陷等情況而無法使用,也可在災害日起30天內向地方稅捐單位申請減免房屋稅與地價稅。至於國有地承租戶,國產署將編列清冊並查明房屋受損情形,以減免國有地租金並暫緩催繳。

而勞動部則表示,將提供花蓮縣及臺東縣二災區合計1,000個清理受災家園臨時工作名額,發給每人每小時168元臨時工作津貼(一個月最高25,250元),工作期間最長二個月,早日完成家園重建工作。勞動力發展署就服組組長陳世昌表示,當地就服機構會跟當地鄉鎮公所溝通,由用人單位提報用人需求、用人時間,用人單位會以受災失業者爲優先。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提醒,中小企業如因受災有復工營業協處需求,「馬上辦服務中心」可提供受災企業免費融資諮詢、融資診斷輔導及財稅災害申報輔導服務。企業因受災致財務週轉困難,有銀行貸款協商需求者,亦可向「馬上辦服務中心」提出銀行債權債務協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