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大地震善款尚餘3.6億元 委員會允諾:用在刀口上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籌組0403善款專案會議」,邀集縣府建設處、社會處跟環保局與災民對談,說明重建的業務進度、善款用途跟運用情形。(羅亦晽攝)
0403花蓮大地震發生後,花蓮縣政府截至去年12月31日共募得近8億元捐款,其中逾4.2億已匡列指定用途,剩下逾3.6億可使用。花蓮縣議會今天與受災戶召開專案會議,提出延長租金補貼、弱層補強受影響住戶補貼等3項提議,建議善款委員會入案,並要求不得用於政府建設,善款委員會強調會謹慎將每筆善款用在刀口上。
花蓮縣重大災害民間賑災捐款專戶管理運用委員會統計,0403震災指定捐款收入共募得7億9196萬799元,經委員會去年召開2次臨時會及1次大會,討論、決議通過8案0403地震相關計劃,匡列餘4億2478萬元,專戶餘額還有3億6717萬餘元。
花蓮縣議會今天召開「籌組0403善款專案會議」,邀集縣府建設處、社會處跟環保局與災民對談,說明重建的業務進度、善款用途跟運用情形。
專案會議召集人、無黨籍議員楊華美指出,專案會議決議3項建議,要求善款委員會入案討論,包括儘快撥付受災大樓300萬元公共區域修繕經費,讓大樓儘快動工修繕;紅黃單租金補貼2年期限將到期,建議運用善款延長租金補貼;弱層補強受影響住戶用善款協助。
楊華美、無黨籍線議員林源富、民進黨籍議員張美慧、胡仁順則提到,0403善款委員會至今只開過4次,對比0206善款委員會召開19次會議,有很明顯的差異,建議善款委員會提高開會頻率,加快解決問題的效率,同時要求善款不得用在政府建設,保障受災戶權益。
另外,楊華美還說,善款有分中央跟地方,縣議員層級只能監督縣府,但她認爲中央善款應拿出來給花蓮災民使用,且賴清德總統去年5月20日就職後,遲未找到人擔任賑災基金會的主委,以致下屬不敢決定、負責經費用途,嚴重影響重建進度,也延誤解決災民的問題。
善款委員會副主委、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表示,待收到會議紀錄後會評估是否需要開會討論,由於善款所剩不多,委員會除會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跟資源協助災民重建,也會謹慎評估每筆用途,用在該用的地方,至於300萬元公共設施修繕費已經匡列,只要開工就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