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防疫新規定!非相關人員闖校園 罰金3千起跳不再勸導
▲員警向民衆宣導防疫新規定「非相關人員禁止進入校園」違者裁罰不再勸導。(圖/玉里分局提供,下同)
國內疫情三級警戒再度延長,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佈延長至7月12日,花蓮縣政府將學校納入教育學習場域,包括國中、小學以上各級學校,不再只是舊規定中的社區大學、k書中心等。明確規範教育學習場域內「非因管理、就學或工作等必要目的之人」,禁止進入。
條文內所述工作者如教師、行政人員、就學者如學生、管理者如圖書館管理人員,其他非相關人員不能進入教育學習場域。因此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在週末2日特派員警前往校園加強宣導新規定。
玉里分局表示,轄區三鄉鎮一共有高中1所、國中6所、國小28所,新公告事項中「學校」包含國中、小學以上各級學校,分局依規定由各分駐派出所前往校園查看,並向民衆宣導新規定明定禁止非相關人員進入校園,深怕民衆不清楚防疫新規定前往校園活動而受罰。呼籲請民衆防疫期間責無旁貸,切勿以身試法,違反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不再勸導。
分局長陳蔚文表示,近期疫情和緩,但是三級警戒持續延長,羣聚是造成破口主要原因,校園往往是民衆容易忽視的地方,認爲只要戴上口罩就能前往校園運動散步,而政府非常重視校園防疫工作,除了日前規定停課不停學,又將校園新增規定,警察取締民衆違規只會更嚴格不鬆懈,在此呼籲民衆爲了自身及家人健康,應全力配合政府的新規定,防疫期間,人民共體時艱、弭災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