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網購僞造車牌規避取締 難逃科技執法...管制站遭攔下

▲▼黑色自小客車於蘇花中仁隧道南端口因車牌無法辨識,員警迅速趕往攔查。(圖/記者王兆麟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新城警分局和平派出所所長王祝光、警員黃信豪8月27日下午,接獲中仁隧道的科技執法辨識系統通知,一輛黑色自小客車車牌無法辨識,員警隨即趕往中仁隧道南端口巡視,到場時該車正等待通行,員警立即上前攔查詢問。

員警盤查人車時,發現該車號查不到車籍資料,立即詢問陳姓駕駛,該男下車查看後,十分驚訝表示該車牌系已註銷之車牌,不知道是哪一個朋友掛上去,並當場將牌照給取下。

▲男子爲規避違規取締及檢舉,在網路上購買僞造車牌,警方依「使用僞造號牌」制單舉發。

警方爲深入瞭解將陳男帶返所調查,員警使用電腦系統查詢,查無該號牌車籍資料,也無號牌註銷之紀錄,經瞭解是男子爲規避交通違規取締及檢舉,在網路上購買的,警方依照刑法僞造文書罪將陳男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使用僞造號牌」制單舉發。

新城警分局表示,車輛號牌與行車執照,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僞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依刑法規定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千元以下罰金,警方查獲後除了依刑法偵辦外,會再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使用僞造號牌」舉發,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