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又見巨口鯊 環團籲列禁捕
花蓮籍「鑫升寶36」漁船6日清晨捕獲一尾已死的巨口鯊,返港後主動向岸巡隊通報,經採樣後,將魚體交由船主拍賣利用。(第一二岸巡隊提供)
弗氏海豚疑似遭大浪打上岸,退潮時被民衆發現。(許家寧翻攝)
深海謎團物種「巨口鯊」又現身花蓮外海!花蓮籍漁船6日再度捕獲一隻3.5公尺、重612公斤的罕見鯊類,因巨口鯊列屬稀有魚種但非保育類,完成採樣後仍販售至海產店,環團疾呼「只通報不禁捕!」讓保育形同虛設,籲政府應儘快列爲禁捕名單。
花蓮港安檢所昨早接獲漁民通報捕獲一隻巨口鯊,據報發現時已經死亡,漁民將鯊魚緩緩從漁船上吊起,交由漁政機關丈量紀錄,確認是多在深海區域活動,迄今仍保有古代鯊魚原始形態的巨口鯊,目前全球採獲紀錄僅約百尾,既神秘又稀少。
屬稀有魚種 通報纔可販售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說,巨口鯊成魚體長可至4至6公尺、最重達1噸,前年5月間花蓮外海也同樣捕獲一隻誤闖定置漁場的「已死亡」巨口鯊,大小、重量接近,推測鯊魚可能跟着黑潮迴游魚類攝食遭捕獲,籲將花東海域列爲保育重點。
張卉君表示,巨口鯊約40年前才被人發現,目前世界對巨口鯊的生態、數量仍相當陌生,可以確認的是臺灣爲巨口鯊發現熱點,在百筆紀錄中多達45筆,建議捕獲不管魚體死活均要送交學術單位,進行完整的生物學研究,並儘快達成禁捕共識。
岸巡指出,巨口鯊在臺灣尚非保育類,獵捕並不違法,但已被列爲稀有魚種,漁民捕獲需依「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經通報主管機關後,纔可以拍賣販售,若未通報遭查獲,將可依《漁業法》開罰3萬元至15萬元;至於這隻鯊魚魚市拍賣價約6萬多元。
漲潮遭衝上岸 小海豚擱淺
另外,花蓮市北濱公園海灘再傳鯨豚擱淺,1只長約110公分的小海豚,疑似漲潮時被大浪衝上岸,岸巡人員趕抵救援,小海豚已氣絕死亡,經中華鯨豚協會判定爲保育類弗式海豚寶寶,外觀無明顯傷痕,魚體相當完整,研判應該出生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