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麗華併購英國鋼鐵業者 公平會不禁止

公平會表示,華新麗華透過子公司CAS,間接持有標的公司超過三分之一以上股權,且控制標的公司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因達到申報門檻,依法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指出,華新麗華、CAS與標的公司均產銷「不鏽鋼鋼胚/直棒」產品,而CAS及標的公司則均在國外產銷「鎳合金鋼胚/直棒」,於前揭市場具有水平競爭關係;又「鋼胚」爲「直棒」之上游主要原料,故亦具潛在垂直供應關係。

公平會表示,由於標的公司主要經營歐美市場,2022年並未銷售產品至我國,未來亦無銷售至我國之計劃。本結合完成後,華新麗華既有之「不鏽鋼鋼胚」及「不鏽鋼直棒」等業務並不受影響,於我國仍須面臨其他國內外業者之競爭;另華新麗華因無產銷「鎳合金鋼胚/直棒」產品,故本結合對我國「不鏽鋼鋼胚/直棒」及「鎳合金鋼胚/直棒」等市場結構均無影響,結合後應不致對前揭產品市場產生限制競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