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藝網案 逾300藝術家拿回著作權
日前金鐘導演出面控訴大愛臺「鴨霸解約」,引爆影視界與電視臺之間長期簽訂不平等契約的風暴。藝文界也有類似事件,逾三百位藝術家與全球華人藝術網簽下形同賣身契的同意書,經立委揭發後,文化部、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藝創工會)協助打官司,去年底宣判華藝網詐欺罪成立,被告譚女判處十個月徒刑。
藝創工會十七日將召開判決書說明會,帶領藝術家瞭解法院如何保護藝術家權益、探討契約中的潛在風險。
此事源於民國一百年,文建會舉辦「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華藝網向文建會申請一百萬元辦理「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劃」,以此爲名義誤導至少卅七位知名藝術家簽定同意書。藝術家以爲只是授權在網站登出作品,卻變質爲「終身授權」,之後華藝網再以類似手法誤導年輕藝術家籤不平等同意書,總計受害者至少三一一位,涵蓋老中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