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用藥風險高 食藥署提醒9種藥品需注意

孕婦用藥首重安全,近5年國內共有9件藥品,經食藥署及專家重新評估安全後,要求廠商在仿單上加註警語或孕婦使用禁忌標示。(示意圖/王家瑜攝)

懷孕期間「藥」注意!食藥署提醒,藥物可能經由胎盤進入胎兒體內,嚴重可能造成胎兒心臟、神經系統傷害或畸形缺陷。據統計,近5年國內共有9件藥品,經專家重新評估安全後,要求廠商在仿單上加註警語或孕婦使用禁忌標示,包括國人常用的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NSAID)也是其一。

孕婦用藥首重安全,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明,近5年針對孕婦族羣,共進行12案藥品安全性評估,都是有收到國內不良反應通報或國外嚴重警訊通報,經初步評估後,送到藥品安全諮議小組委員會,請專家討論,其中有9案確定採取行政措施,包含要求藥廠修正中文仿單,加框警語或加註禁忌,以提醒懷孕或哺乳族羣。

9項藥品重修仿單警語藥品中,包括國人常用的「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例如阿斯匹靈、布洛芬等都屬於此類。未滿20周孕婦使用可能提高流產、心臟畸形的風險,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或藥師;懷孕20到30周使用可能導致胎兒腎臟功能不全、羊水過少,用藥前須經醫師確認有必要,並以最低有效劑量、最短時間治療;懷孕30周以上使用可能導致胎兒心肺問題,應避免使用。

王德原表示,9項重修仿單警語藥品絕大多數是處方藥,國內通報多半來自醫療院所,每位孕婦可能有不同症狀,例如異常出血或羊水過少等情形。他也說,不同族羣的基因反應不同,使用後不良反應也可能有族羣和國家差異性,且各國主管機關各有機制,因此並非同一藥品在全球的仿單都需要同步加註警語。

根據食藥署說明的9件重修仿單警語藥品,藥師公會發言人王明媛解析其用途。

一、含valproic acid成分藥品: 用於控制癲癇或痙攣,也可用於治療某些精神疾病,如躁鬱症。

二、含retinoid成分藥品:泛指維生素A衍生物。

三、含carbimazole, methimazole成分藥品:由於甲狀腺機能亢進引起之疾患。

四、含fingolimod成分藥品:成人與10歲及以上兒童病人之復發型多發性硬化症。

五、短效型β-agonist:支氣管痙攣疾患之預防和治療、預防早、流產

六、NSAID類藥品:非類固醇消炎止痛藥

七、SSRI、SNRI類藥品及vortioxetine成分藥品:SSRI/SNRI是抗憂鬱劑,vortioxetine是抗憂鬱、抗焦慮劑

八、含infliximab成分藥品:用於治療多種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嵌合單株抗體(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類風溼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銀屑病、銀屑病關節炎)

九、腫瘤壞死因子阻斷劑:類風溼性關節炎、僵直性脊椎炎、克隆氏疾病、乾癬症、乾癬性關節炎、潰瘍性 結腸炎及幼年型慢性關節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