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接軌國際趨勢 擬擴大列管PFAS、壬基酚
環境部今天預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部分條文草案,包含擴大PFAS列管項目357種;另外限制工業用清潔劑不得使用40種壬基酚及相關化學物質。草案修正後對相關化學物質列管已接軌國際。
環境部今天預告修正「列管毒性化學物質及其運作管理事項」部分條文草案,列管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全氟辛酸及其鹽類與相關化合物共357種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er and polyfluoroalkylsubstances, PFAS)爲毒性化學物質;並增列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化學物質種類,修正其運作事項管制相關化學物質。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評估管理組長林松槿告訴中央社記者,PFAS部分,因爲具有不易分解及生物累積等特性,有危害生物體健康的疑慮,去年已經列管5種,今年配合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滾動修正,因此增列357種,也代表國內列管PFAS項目已接軌國際管理趨勢。
另外,在壬基酚及壬基酚聚乙氧基醇部分,林松槿解釋,常見的用途是在工業用的清潔劑及樹脂等製程,但國際間已有研究,長期接觸可能會干擾內分泌,因此參考歐盟、美國規範加強管制,同時增列12個壬基酚及28個壬基酚聚乙氧基醇不得用於工業清潔劑;另外工業用製程國內原管制濃度爲5%,下修至0.1%。
林松槿說明,上述化學物質目前都有可替代品,未來公告列管後,會給予既有運作業者1年至1年半施行緩衝期;若仍發現違規,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至500萬元罰鍰,若致人於死另有刑責。
林松槿表示,目前仍在草案預告期間,預告期滿後會進入法規制定作業,預計明年農曆年後正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