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SRF標準 桃園批做半套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24日出席行政院會,點出環境部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新標準仍未完全比照歐盟。(蔡依珍攝)

環境部24日於行政院會提出「全臺垃圾處理和SRF全面體檢、加嚴標準」報告,出席院會的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指出,常有評論認爲SRF廠被污名化,但總體檢有高達3成不合格,無怪乎民衆有疑慮,「環境部規範中僅產品原料標準與歐盟同步,空氣污染排放標準仍較歐盟寬鬆」,呼籲來源、處理以及污染物排放管制都該更完善,至少落實歐盟標準,嚴格把關,才能讓民衆安心。

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環境部將分3年投入12億元經費,協助地方政府於2026年底達成裸露垃圾妥善處理目標,並請環境部加強管制SRF製造、使用,加嚴空氣污染排放標準,預計年底前提出SRF管理辦法,提升管理法令位階。

「歐盟標準只跟一半,無法解開民衆的疑慮。」蘇俊賓說,檢視環境部提出的「全臺垃圾處理和SRF全面體檢、加嚴標準」整份報告,與歐盟同步的主要爲產品原料品質標準,空氣污染排放標準仍較歐盟寬鬆,對於後續推動的工作沒有幫助。

蘇俊賓進一步舉空氣污染標準中的粒狀污染物爲例,歐盟標準是每立方公尺10毫克,環境部訂每立方公尺30毫克,但依據桃園監測的數值,業者甚至有能力達到每立方公尺5毫克左右;氮氧化物的歐盟標準是73ppm,而環境部訂100ppm,他認爲這樣的標準,無法取信於民衆,讓民衆相信臺灣和歐盟同步。

蘇俊賓肯定環境部願意全面體檢SRF廠並提出管制規範,但就目前的空污排放標準,他認爲仍有必要加嚴管制,呼籲環境部最起碼要訂出比照歐盟的規範來把關,「不要只做8成,剩下2成也要繼續做下去。」

臺南市副市長趙卿惠在院會中表示,希望中央儘速完成管理辦法制定,另外,對於地方政府有關SRF產源、製造、使用、流向的管理輔導設施應該補助地方政府,加速SRF安全發展及加嚴管理的時間。

趙卿惠指出,希望儘速完成管理辦法制定的意見已獲得環境部迴應,將在年底前提出SRF管理辦法白皮書。臺南目前有4家SRF製造廠,另有5家業者正在申請中,過去因沒有一套管理辦法,SRF廠容易被污名化,未來中央成立一個全國系統的管理平臺監測,勢必會更有效率。她發言時還提到,針對CCTV影像的遠端查看設備,建議由中央補助地方政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