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爭議 彭啓明:最高標準要求自己

環境部長彭啓明說,一直以來他都是以最高標準自我檢視,未來也會特別注意開發商、承包商,只要跟以前有任何往來的案件,「我都會遵守我的原則」。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王鴻薇、林思銘昨天舉行記者會,指環境部長彭啓明上任前成立的「天氣風險管理公司」,與達德能源集團,在二○二一年時曾有七千多萬元合作案,而彭上任後首次環評即與達德有關,未做到利益迴避。彭啓明昨澄清,當時簽約對象非立委指涉的公司,並強調擔任公職後即遵守利益迴避規定,以最高標準來要求自己。

羅智強表示,六月十二日彭啓明上任後主持的首場環評委員會,第一案爲「雲林四湖鄉、口湖鄉設置風力發電廠興建計劃第二次環境差異分析報告」,該開發案的開發單位爲可威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和京丞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申請,這兩間公司皆爲達德集團的子公司。

羅智強質疑,縱然彭啓明解釋,該案是跟達德後來賣掉的子公司「允能公司」簽約,是針對離岸風電而不是陸域,但從天氣風險公司官網可見,與達德集團來往密切。三年前允能仍是達德子公司。

王鴻薇說,嘉義縣前縣長張花冠秘書至達德能源集團擔任公關,該公關在社羣網站自曝,「有好消息,環境部長本人跟我說,我們環評過了,恭喜」。既然過去有標案往來,應利益迴避。彭也應自我揭露過去合作關係,才能迴避。

彭啓明透過臉書表示,六月十二日環評大會審查通過的開發案是雲林地區陸域風電案件,其開發單位爲可威及京丞公司,鳥類調查工作是弘益公司承包,與天氣風險公司無涉。當場也依會議規定已告知開發單位審查結論通過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