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4點聲明籲碳費加速審議 盼520前完成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環團針對碳費審議提出4點建言,包含在520前完成制定、訂每噸碳新臺幣500元爲起徵價、對大衆公佈審議會議記錄,並儘速公佈氣候變遷因應法下與碳費相關的子法。

今天是世界地球日,包含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臺灣氣候行動網絡、臺灣環境規劃協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等衆多環境團體發起共同聯合聲明,呼籲政府應加速訂定碳費徵收辦法,以展現足夠強健的減碳決心,並提出4點建言。

聲明呼籲,首先,應於5月20日新舊政府交接前,將碳費費率制定完畢,過了這天,新上任的政府團隊可能會爲碳費的設定帶來其他變數。

環團認爲,若碳費制定期程過晚,可能導致部分排放源無所適從或找到藉口,聲稱已錯過制定下一年度減碳政策的時機,因此無法溯及既往,並確實準時於2025年繳納2024年的碳費。

第二,碳費費率每公噸500元起徵,切勿放大綠色通膨。環團舉亞洲其他國家案例,2022年韓國的碳交易價格爲每公噸540元,新加坡於2024年起的碳稅也增至每噸570元。

環團進一步說明,雖然在碳費費率審議期間,產業界提出碳費實施將可能導致物價上漲。但是全球最大的工商組織,國際商會(ICC)的研究已指出,碳定價的實施並不會導致通膨危機。

環團表示,碳費審議會會議紀錄應公開,至今已召開2次會議,除了受邀參加的公民團體代表、學者專家與政府部門外,一般社會大衆並不曉得碳費制定的進度與過程;應讓公衆充分了解政府決策的依據和過程,並進行有效監督,也有助於民間團體提供自身觀點,確保碳費制度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並提升公衆對政府決策的信任度。

最後,環團呼籲儘速公佈碳費相關子法,若僅有碳費制定完成,其他子法的腳步卻無法跟上,恐無法在短期內完善碳定價制度;優惠費率的指定減量目標應遵守SBTi(以科學爲基礎)原則。只有這樣,臺灣才能夠有效地實現減碳目標,並推動碳費制度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