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中不能選 王家貞訴請準選立委遭駁

2024立委選舉12月20日號次抽籤,原本登記參選臺南市五選區的王家貞被中選會判定資格不符後,因無法參加抽籤,她在市選委會前靜坐表達抗議。(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市議員王家貞因涉犯僞造文書罪仍在緩刑期間,遭中選會處分不符立委參選資格,她提行政訴訟聲請假處分,請求法院同意讓她「暫列」候選人名單並參與選舉活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比較對影響選舉結果公益所造成的重大損害後,認爲沒有準予的必要,21日裁定駁回她的請求。可抗告。

王家貞說,律師21日下午纔剛遞出訴狀幾小時,尚未接到任何通知,律師也稱沒有收到消息,「沒人告知駁回一事,我不知道要回應什麼?」她也說,預計今(22)日再統一對外說明,目前無從迴應。

原本登記參選臺南市五選區的國民黨臺南市議員王家貞,因僞造文書罪遭判刑7月,緩刑2年確定,要到2025年4月11日才緩刑期滿。中選會依選罷法規定,認定她不符參選資格。

王女認爲,中選會不讓她登記爲候選人,致使她不能參與選舉活動,因此所生的損害及危險已屬刻不容緩,具有急迫性,請求法院裁定,讓她在本案行政程序終結前,以候選人身分參與選舉活動。

臺北高等行法院認爲,王女仍在緩刑期間,中選會未予審定她立委選舉的候選人資格,於法有據,且暫準她取得候選人資格而參與選舉,雖然保全了她參政權的行使,但她是否得以順利當選,甚難評估。

北高行指出,如果王女當選但事後本案敗訴,不僅明顯影響選舉結果,並將開啓後續由選委會撤銷她候選人登記、當選無效之訴或辦理補選等措施,對於公益將有重大影響,且因她已藉由定暫時狀態處分,達成本案訴訟之目的,其另行提起的本案裁判也隨之失其意義,昨日裁定駁回她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