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株連九族!
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專家會議召集人張上淳。(圖/取自疾管署記者會直播)
這兩天的熱門新聞是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醫師、也是臺大的副校長,他的兩位公子同是醫師,因爲在疫情總指揮陳時中部長要求全部醫事人員不得出國,以保存疫情防治的能量時,其中一位在美國尚未列入臺灣的疫情三級警示前赴美,另一位則取消出國,引起若干民衆及媒體的撻伐,甚至認爲張上淳也不適合擔任召集人,應離開防疫指揮中心。
若干國人一向理盲濫情,其來有自,數十年沒有進步。本人在任臺大公衛系、所、科主任時,大四同學要舉辦畢業旅行,臺大醫學院訓導分處(今稱學務分處),要求每位同學要有家長同意書,同學找我說,要收集完成同學的家長同意書,畢旅就來不及辦了,個人就對班代說,由我負責簽名保證,因爲你們早就是成年人了,可以競選公職,可以投票選總統,更可以未經父母同意自己跑去結婚,已具有公民權,當然也要負起公民的責任,如果途上出了事,自行負責,老師只能關懷,至多給些協助,如家長來找,要我主任或學校負責,一定轟回去。權力與責任是一體的,於是全班高高興興的畢旅去了,知道老師不負責同學安全,也各自小心、平安回來。
張上淳醫師,是否適合、是否盡職擔任召集人,是可以討論的(個人認爲他很適合),但與他醫師兒子是否在疫情期間出國,合不合法完全無關,就算殺人、放火,在現代國家,成年子女犯法罪不及於妻女。另一方面,現代成年子女,都聽老爸的話嗎?各位批判的網友自己問自己看看?
臺灣一直在探討是否將投票年齡下降到18歲,但另一方面,卻有很多民衆不願承擔公民的責任。在先進國家,很多風景區至多隻有告示牌,但絕沒有在懸崖邊等裝設很多欄杆,自己的安全自己負責。臺灣每年總有些人不遵守規定履險,但每次卻都要政府負責搶救,耗用大量社會資源。凡不是天災,自己履險,要國家搶救,人命關天,當然可以,但費用都應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有公民權,就應承擔公民應有的責任。
張公子赴美,就由他自己依法負責,幹他老爸屁事?
(作者爲前衛生署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