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狀線經營權移交 雙北還在喬
臺北捷運公司經營環狀線,受託契約至明年1月30日,新北市政府想如期拿回經營權,仍有待雙北協商。(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捷運公司經營環狀線,受託契約至明年1月30日,新北市政府想拿回經營權,卻卡在主管機關權責問題未解,新北市政府發文交通部示釋,尚未取得回覆,1月底移轉經營權恐開天窗,這也將成爲新任市長蔣萬安課題,蔣萬安辦公室表示,會跟新北市政府建立溝通平臺,透過雙北合作確保環狀線能夠穩定經營。
知情人士指出,目前由北市府經營環狀線,依照《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一定要有主管機關,環狀線南北環段、東環段主管機關都是北市府,但若把環狀線第一階段切出去,未來權責很難處理,如發生一個意外事故,要誰來處理?
該人士指出,捷運跨縣市但只有一個地方主管機關可以管理,牽涉到捷運監理、警察權,因此新北請交通部示釋,但中央尚未回覆,坦言沒有辦法趕上1月底移轉,相信未來會有過渡期,已發函給新北,要求協商處理,或是北捷契約暫時延半年,或用其他方式解決。
臺北市捷運工程局主任秘書王君惠指出,依大解法規定,地方主管機關要負責營運,目前環狀線第一階段的主管機關爲北市府、由臺北捷運公司營運,到底能不能移轉給新北市政府,還在請示交通部,正在等待迴應。
她說,第二階段南、北環段表定2028年完工,北市爲南北環地方主管機關,而環一加上南、北環畢竟是一條線,應由一家公司經營,不能2家,若最後交通部要求環一經營權移給新北,北市也將要求南北環完工的前1年,一定要將環一的經營權還給北市,有關營運技術上面問題等,目前正與新北協商,但保證捷運絕對不會停駛,也不可以停駛。
臺北捷運公司昨低調錶示,北捷是契約執行單位,主談是雙北市政府,未來會配合市府政策,一定以旅客服務爲優先。
對此,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迴應,新北環狀線依營運契約期程移回由新北市營運,營運及人力移轉計劃均已完成,新北捷運公司已進用相關人員,並已陸續進駐十四張機廠,雙北會在不影響民衆權益下協商規畫交接。
蔣萬安辦公室表示,上任後會召集相關局處首長討論環狀線經營涉及的問題,並研議解決方案,也會跟新北市政府建立溝通平臺,透過雙北合作確保環狀線穩定經營,維護雙北市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