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景泰護航建商索取黃色小鴨贊助費案 二審仍無罪

基隆黃色小鴨展覽。(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貪污案遭判刑15年定讞,入獄服刑的前基隆市議長景泰檢方認爲他擔任議長期間內,試圖護航建商興建「城上城建案」,並收取建商贊助黃色小鴨展覽費用600萬元,涉嫌收賄,提起公訴。一審判決黃景泰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4日二審仍判無罪。可上訴。

黃景泰自1994年當選議員後,多次連任成功,2010年當選議長。但他擔任議長後,指示秘書以不實發票覈銷公款。檢調單位調查後,查出「詐領議會公款914萬」、「月眉拓寬工程行賄議員」、「勒索『東.京站』建商」等三大弊案,提起公訴。一審判刑20年,上訴二審後,高院認定他在「詐領議會公款案」中,犯下90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4次僞造文書罪,總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5年,其餘兩案無罪。

對於有罪部分,黃景泰沒有提出上訴,先行定讞,他已經在2017年7月間,主動到案發監執行。而檢方對無罪的兩案「日勝生行賄案」以及「詐領議會公款部分案情」,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去年9月間駁回檢方上訴,無罪確定。

此外,檢方認爲黃景泰在擬參選基隆市長前,以國道3號走山事件工地坍塌釀3死意外,說樣品屋是違建、水土保持計劃未經覈准名義,要求市府勒令「城上城」停工,想借機對建商施壓,索取賄賂,因此要求甲山林建設董事長祝文宇,支付豪宅百萬租金及黃色小鴨千萬展覽費。祝文宇也支付2筆300萬,共計600萬元贊助款。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爲收賄、行賄」等罪,對2人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判決2人無罪,檢方上訴,高等法院24日二審宣判,還是認定行爲間並無貪污對價關係,所以駁回檢方上訴,仍判決2人無罪。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檢方上訴第三審受限制,黃景泰等2人幾乎無罪確定。

▼基隆黃色小鴨彩排時,黃景泰受訪。(圖/記者徐文彬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