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琪詐1.26億出庭發表「不自殺聲明」 淚訴「爲嫁好人家」反挨告
▲黃琪(黑衣)近期因涉詐1.26億遭押,北院13日開庭,他淚訴「爲嫁好人家」討好婆婆反挨告,請求交保。(圖,資料照/記者林敬旻攝)
「騙扁小子」黃琪(本名:黃照岡)因詐騙多次進出法院,近期又因涉嫌詐騙劉姓婦人1.26億遭押,臺北法院13日開庭,黃琪痛哭表示,他爲與林姓男友在一起,處處討好「準岳母」劉婦,做了不少法律邊緣的事,他一心想嫁進好人家,不料竟淪落如此下場。
檢方起訴認定,黃琪2017年起涉自稱Amanda,假裝是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同時是列支敦士登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與林姓男子交往,進而認識林男的母親,並向林母聲稱可以幫忙取得國泰集團VVIP身分,取得優惠利率,或邀約投資不動產、協助處理訴訟,詐得約1.26億元財物。
黃琪今日出庭仍否認詐財,但希望案件可早點確定,以減少司法資源浪費,提出數份書狀,全爲了證明劉婦控訴不實;黃琪講到激動處落淚表示,他在討好劉婦、幫忙做事期間,有許多機會可下手A錢,但他沒這麼做,若他心虛,不會在法庭供出這些。
黃琪堅持清白,但認爲若「以死明志」,大家只會認他是畏罪自殺,所以他絕不會想不開,要活着證明自己,盼法院能認真審查他提的證據;劉婦律師則主張,黃琪提出的文件,都是單方面製作,無法證明與劉婦達成共識,並不能作爲證據。黃琪本次羈押將於1月26日屆滿,他也再次請求交保,法院將擇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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