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耀輝/修正財劃法 扭轉垂直失衡
八十八年廢省,財政收支劃分法(財劃法)同步修正,是我國財政「垂直失衡」的分水嶺。主計總處的政府收支淨額表顯示,「扣除政府間補助等重複收支數」後,中央淨收入佔比,由廢省前的不到六成,暴增至七十三%以上,持續了廿六年,一一四年更高達七十五點四%。以致地方財政惡化,地方自治倒退。
因此,財劃法修正的重點,就是「把統籌稅款的餅做大,補助款維持在當前水準」,讓地方政府淨收入佔比接近四成,回覆民國八十七年廢省之前的狀態。
六月的公聽會上,財政部的書面報告承諾「擴大統籌稅款規模」。所有地方政府都表示入不敷出,最大的共識就是擴大統籌稅款規模,但補助款不能減少。多數學者也認爲應先解決垂直失衡,再論地方間的水平分配。藍白立院黨團提出修正草案,並要求財政部提出相對版本。
然而財政部口是心非,召集縣市開會故意只討論分配指標,重施「中央一毛不拔,讓地方互打」的故技,果然莊翠雲部長就以「地方沒有共識,不應爲修法而修法」敷衍了事。還講「求快貿然通過,將會造成更大爭議」;「收入劃分,應考慮中央與地方事權與支出是否對應」;「如僅釋放財源,會影響中央在國防、社福及重大建設,並排擠對地方的補助」;「怕地方支出浮濫,影響地方財政紀律」等似是而非的理由,實有必要嚴以駁斥。
衆所周知,憲法第十章劃分中央與地方的權限,明確將國防、外交等涉外或全國一致性質者(例如全民健保、勞保),歸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並未因八十七年修憲、廢省而增加中央的政務負擔。財劃法也是依憲法的權限劃分而定,反而上次修訂讓中央多拿走了十五%的淨收入,廿五年來讓中央從地方手中多拿了至少十兆的收入。
財政部根本就是佔了便宜還賣乖,還好意思用減少補助來威脅地方,也難怪行政院長卓榮泰說「現在的財劃法是最好的版本」,既得利益者整碗捧去的嘴臉,暴露無遺。
更可怕的真相是,支出浮濫,破壞財政紀律的,並非地方政府,而是中央政府自己。蔡政府八年稅收超徵一點八兆,結果就超花在二點六兆的特別預算,支出年增率高達六%,是經濟成長率的一點七倍,難怪蔡英文曾說:「我(中央)花很多錢是事實,那是因爲我錢很多」。
賴政府首次編列的一一四年度預算更可怕,中央稅收年增四六○○億,比地方全部稅收還多千億,以致支出暴增十六%達三點一三兆。而中央不敢改革勞保,連續撥補三七七○億;強迫納稅人爲錯誤能源政策埋單,電費調漲六成之外,還撥補臺電五千億,嚴重違反財政紀律。結果呢?中央債務累積達六點八兆;地方政府則是節衣縮食,債務從一○五年的八七○○多億,降至目前的六三○○億。
既然中央集錢就亂花錢,建議藍白立委一定要齊心協力,將財劃法修正列爲當前急務。第一步就是將中央集錢的至少十%,用於擴大統籌稅款規模;並明訂補助款總額,不得低於一一二年度水準。垂直失衡改善,確保所有地方政府收入都增加之後,分配指標和公式就交由財政部訂定,相信必可獲致簡單、公平、合理的結果,實現民進黨最愛講的財政轉型正義。(作者爲臺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