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鬱婷爭議事件 體育署定調罰錢或是未來可能不補助

體育署針對競速滑冰選手黃鬱婷引發的爭議事件懲處有可能是罰款,或是未來減少以及不補助訓練經費。(圖/達志影像)

行政院直接下達通牒,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對於黃鬱婷引發的爭議事件進行懲處,今日最新消息出爐,體育署定調先罰錢,然後對於未來可能減少或是不補助黃鬱婷的訓練經費。

體育署決定速戰速決來處理這起事件,但如果要罰錢的話基本上於法無據,因爲目前的運動員管理辦法並沒有這項條款,因此,最多隻能減少或是不給予訓練補助,並無法剝奪黃鬱婷未來取得國手參賽資格。

不過,體育署近期將檢討研修「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建立未來代表隊人員不當言行的處理規範及機制,這也就是所謂的「黃鬱婷條款」,預計6月成都世大運前就能完成並且適用,同時也希望能避免9月杭州亞運、12月汕頭亞青運等接下來在大陸舉辦的三大國際綜合賽會再有類似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