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共識 彰化海岸將申設國家溼地
彰化縣政府在芳苑鄉公所舉辦彰化海岸溼地發展方向座談會,達成彰濱工業區以南到濁水溪口申請畫設國家溼地的重大共識。(彰化縣環保聯盟提供/孫英哲彰化傳真)
在國光石化撤案12年後,彰化縣政府21日在芳苑鄉公所舉辦的彰化海岸溼地發展方向座談會達成重大共識,提出彰濱工業區以南到濁水溪口申請畫設國家溼地,且建請相關主管機關在溼地範圍內不得允許設置太陽能與風力發電。與會人士希望中央能尊重地方民意,期盼彰化溼地可以儘速公告。
這場座談會受各界注目,除有中央的經濟部能源局、營建署、漁業署等單位派員出席,地方上的彰縣府農業處、芳苑鄉公所也列席,並有近百名農、漁民和環團人士參加,討論熱烈,並達成多項重大共識。
縣府農業處長邱奕志指出,彰化海岸溼地發展方向座談會達成的共識決議,後續會有正式決議公文。共識的具體內容中,首先是提出彰濱工業區以南到濁水溪口申請畫設國家溼地。
其次是畫設溼地範圍內,依據《溼地保育法》第21條,不影響現有漁民生計漁撈作業行爲;第三,畫設範圍之居民得依據明智利用原則,提出溼地保育計劃,供中央及主管機關參考;第四,溼地範圍內,建請相關主管機關不允許溼地設置太陽能與風力發電。
居住在芳苑鄉的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副理事長洪新䒴表示,今天是值得慶賀的日子,自國光石化撤案後,他們不斷倡議守護彰化溼地,如今地方終於取得初步共識,同意畫設彰化溼地,且有項很重要的共識,就是溼地範圍內不允許設置太陽能與風力發電,希望中央能尊重地方民意,期盼彰化溼地儘速公告。
此外,他認爲漁民也很依賴溼地,但漁民最擔憂的是畫設溼地後,原有的漁撈或觀光行爲會受限制而影響生活經濟,根據《溼地法》第21條規定「重要溼地範圍內之土地得爲農業、漁業、鹽業及建物等從來之現況使用」,也就是畫設溼地後「船照走、魚照抓」,希望政府能跟漁民加強溝通,消除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