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資27470元拍板 這2行業注意:不可低於35K
基本工資明年起調高,如果是保全業、社福機構等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的工作者。(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國內基本工資自113年1月1日起,月薪由26400元調高爲27470元,時薪由176元調整至183元。不過勞動部提醒,社福機構、保全業等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的工作者,勞僱雙方約定且經核備的每月正常工時達240小時,每月基本工資應達35025元。
勞動部表示,目前工資未達調整後金額的事業單位,屆時均應調高工資,對於按月計酬勞工不得低於27470元,按時計酬者不得低於183元,按日計酬者之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內,不得低於183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於計算勞工加班費時,亦應以調升後的金額作爲計算基礎。
勞動部提醒,僱主與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如社會福利服務機構之監護工、事業單位自行僱用之警衛人員、保全業之保全人員等50類工時較長型態,約定並經核備之正常工作時間如超過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則該等之基本工資應按時數比例增計,並非仍以每月基本工資數額計給。
以保全業之保全人員爲例,勞僱雙方如約定「按月計酬」且經核備之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爲240小時,每月基本工資就應達35025元爲其基準,若當月延長工作時間48小時,就是每日加班2小時者,當月薪資合計不得低於42350元。至於約定按時計酬者,也應以183元乘以經核備的每月正常工作時數爲基準。
據《勞基法》第84-1條列出的「現行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共有50類,包括事業單位配車駕駛、會計助理、航空公司空勤、保全、電腦監控員、房屋仲介、社福輔導員和監護工、工地監造、室內設計工地監造、工友、抽水站操作員、警衛、會計師、電影片場工作者、律師、考試闈內人員、殯葬業禮儀師、導遊領隊、漁船船員、住院醫師、碼頭裝卸、離岸風場維修員、不動產估價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