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錯愛馬仕蜥皮包 險觸野保法

楊姓民衆海外購入名粺包卻是臺灣保育類動物皮革觸法,北檢查無犯意將楊不起訴處分。(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海外購買皮革製品小心觸犯《野生動物保育法》。楊姓民衆託法國友人購買愛馬仕(Hermes)肩揹包寄來臺灣,沒想到海關查驗時,發現包包皮革是使用農委會列管保護的「澤巨蜥製作,將其函送臺北地檢署偵辦違反野保法案經檢察官追查發現,包包是國外誤寄,楊某沒有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避免了一場官司

學名「Varanus salvator」的澤巨蜥又稱水巨蜥、圓鼻巨蜥、五爪金龍、四腳蛇,分佈在斯里蘭卡、印度緬甸中南半島印尼大陸廣東廣西海南山區流溪附近。成年澤巨蜥體長可達1.5公尺,世界保育狀態是「無危」。但是,大陸、香港泰國及臺灣都列入保護,尤其是農委會認列巨蜥屬所有種都是保育類,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輸入或輸出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就違法

楊姓民衆去年7月委託法國友人,購買1個皮革制的愛馬仕肩揹包,經DHL寄達臺灣,海關課員審覈報單時,懷疑皮革原料是保育類動物製品,經送往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服務中心鑑定後,確認使用澤巨蜥皮革製作,航警局以楊某沒有農委會同意輸入文件,擅自進口保育類動物產製品,函送北檢偵辦。

檢察官偵查時,楊某感覺很冤枉,強調明明是請朋友買牛皮包,怎知寄來了蜥皮包,友人表示寄錯,也請DHL退運。檢察官調查楊某提供的微信擷圖資料,發現確實委請友人購買愛馬仕品牌的皮包,但款式扣案的皮包不同,只是大小相仿,楊的友人也隔海提供購買證明及皮包照片。

檢察官認爲,皮包進口的報單、提單、個案委託書都是填寫楊某真實資料,如果要違法輸入野生動物產製品,應該不會具實填寫,採信楊某友人誤寄皮包的說詞,認定楊沒有違法犯意,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