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天橋區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馬衛民被“雙開”
日前,濟南市天橋區紀委監委對濟南市天橋區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一級調研員馬衛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馬衛民理想信念喪失,政治意識淡薄,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消費卡;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財產;違規接受他人禮品饋贈,不登記交公;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馬衛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濟南市天橋區紀委常委會、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濟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濟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馬衛民開除黨籍處分;由濟南市天橋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濟南市天橋區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中共濟南市天橋區第十三屆委員會委員職務自動終止;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泉城清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