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提供紙餐具便當店未設回收設施 至少罰6萬
依環保署公告的「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即日起設有店面、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並且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販售的自助餐店及便當店,應設置供紙餐具回收用資源回收設施。(報系資料照)
依環保署公告的「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即日起設有店面、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並且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販售的自助餐店及便當店,應設置供紙餐具回收用資源回收設施、採取必要回收宣導措施及交付回收,但對內用顧客提供重複清洗環保餐具或以外帶、外送爲主店家,不在管制範圍,違反該事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據財稅資料統計,全臺灣約有7600多家有商業登記的自助餐店或便當店,若提供免洗紙餐具,勢必要提供回收設施。但此次並未納入固定或流動餐食攤販。
環保署表示,在新法上路後,自助餐店及便當店即須備有具分類、堆疊功能紙餐具回收設施,並於該設施明顯處標示正方形「回收標誌」及「紙餐具回收處」字樣,其圖樣與文字應保持完整,並清楚可見,無限制字型樣式及字體大小;營業處所可採取如張貼回收宣導海報、標語、播送語音等回收宣導措施,提醒民衆做好紙餐具「清理、分類、堆疊」;最後須將經分類、堆疊紙餐具交付可回收紙餐具回收業者、古物商、拾荒者、資收個體業者等回收。
環保署提醒,紙餐具是公告應回收廢棄物,民衆用完餐後,可以衛生紙清理紙餐具,再將垃圾、廚餘、餐具分類,最後把餐具堆疊以利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