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維權丨男子在鏈家花345萬買到了泡水房 鏈家:我不接受採訪

345萬買到一套泡水房,這事擱誰身上都很氣!前段時間,市民盧先生向《生活全報道》欄目組反映,他花345萬通過鏈家房屋中介平臺購買了一套二手房,完成過戶手續後,卻得知這個房子在房屋過戶前,整間房子都泡過水,這讓盧先生直呼:“不能接受”。

2021年4月,武漢的盧先生通過鏈家房屋中介平臺購買了位於江岸區融科天城小區二期的一套二手房,房屋面積有90多平,總價在345萬左右。7月辦理的過戶手續後,盧先生得知這套房在過戶前整間房子都泡過水,這讓他十分氣憤。前業主和鏈家經紀人在明知房子泡水的情況下,還對盧先生進行隱瞞,更讓盧先生不能接受。

盧先生表示,當初他購買這套二手房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爲不用進行大的裝修改動,而前業主有義務在過戶前保持房屋處於籤合同時的狀態。

但是現在發生了房屋泡水,他不得不將房屋進行維修翻新,不僅遭受了經濟損失,還影響到了他的生活,盧先生希望鏈家和前任業主給予賠償,承擔房屋維修的費用。

爲此,記者來到了盧先生所說的鏈家中介門店,然而工作人員表示不接受採訪。不過隨後,武漢鏈家品牌部的工作人員主動聯繫了記者,並針對盧先生的投訴給予了回覆。

該工作人員表示,鏈家經紀人在5月底得知房屋突發水管爆裂導致地板泡水,因業主反饋已經及時處理妥當,所以經紀人沒有再特意將該信息告知客戶。在此過程中,經紀人在服務專業度和精細化方面還有待提高。但該工作人員認爲不存在主觀故意隱瞞。從法律上看,鏈家作爲中介方並不是主要責任方。

那麼鏈家房屋中介

和前任業主在此次事件中

是否存在法律責任呢?

記者諮詢了湖北百鍊石律師事務所律師舒洪

湖北百鍊石律師事務所律師舒洪:“我認爲前業主和作爲中介的鏈家,他們在這個事件中應該是都有責任的,前業主他應當將房屋符合雙方籤合同時的現狀來交付,是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的;鏈家它是在這裡面是一個居間的身份,它也有義務在事件發生之後向購房人來及時地告知房屋受損的情況,然後它沒有告知,它也涉嫌有欺騙甚至欺詐的這個行爲。”

目前,武漢鏈家的工作人員表示,已按照企業管理規定對經紀人與門店負責人給予嚴肅處理,同時作爲居間方正積極協調客業雙方推動問題的解決。記者也將對此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