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領勞動部就學補助 就不能拿教育部學雜費補助

如果要申請「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家長要把教育部補助的1.75萬元還給學校後、放棄補助後才能申請。(報系資料照)

爲減免家長負擔,教育部近日宣佈高中職學生,不再排富,全面毋需繳納學費,且本學期實施「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差額」補助,勞動部提醒,如果要申請「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家長要把教育部補助的1.75萬元還給學校後、放棄補助後才能申請。

教育部「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生學雜費」方案,由學校於註冊繳費單上直接扣減學雜費1.75萬元,繳費單上會註明「行政院減免學雜費」,但相較勞動部提供的每人針對私校學生每學期減免2.4萬元至2.88萬元來的少。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蒨倩表示,由於今年教育部擴大高中職學生及新增私立大學生補助,但依規定不得重複請領相關補助,因此若要請領勞動部補助,家長應先把1.75萬元還給學校,未完成歸還即申請審查時將被排除,並有1個月核覆期,若未在覈覆期歸還1.75萬則就未能請領勞動部補助。

謝蒨倩說,如果弱勢學生在歸還1.75萬元有困難,可以向學校反映,勞動部也將視本學期實施狀況再向教育部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