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詐保 宜蘭市代會主席求刑7年
奧迪的右前車頭附着黃色油漆痕跡,但車禍現場的電線杆、水泥護欄並無黃黑色斜紋警示漆,保險公司發現異常,遂由警方調閱車禍現場附近監視器察看,才發現是假車禍。(宜蘭地檢署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宜蘭市民代表會主席林智勇,去年駕駛奧迪車自撞護欄,因保險無法理賠高額的修車費,竟唆使陳姓代表會司機駕駛主席公務座車追撞奧迪車製造假車禍,企圖詐領140多萬元保險金,宜蘭地檢署16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的職務詐欺罪起訴林智勇及其陳姓司機、鄧姓服務處人員,並具體求判林7年徒刑,宣告褫奪公權7年。
林智勇未來如果被依貪污罪判刑確定,將終身不能再任公職,政治生命等同結束。檢察官起訴書中痛批林智勇,身爲市代會主席,竟利用職務上機會圖謀私利,破壞保險制度的公益機能,嚴重損害政府公信力;犯後又意圖卸責、誤導案情,將責任推給陳姓司機,致公義未能彰顯,增耗諸多司法資源,藐視司法心態明確,犯後態度不佳。林智勇迄截稿爲止對本案未迴應。
起訴書指出,林智勇去年6月17日中午開着自己的奧迪車外出,在宜蘭市大福路附近自撞路旁電線杆與水泥護欄,車身嚴重毀損。由於他只爲愛車投保不理賠自撞事故的「丙式」車體損失險,要自付高額的維修費。
林智勇想到自己的主席公務配車,投保「甲式」保險可以理賠高額維修費,就在當晚8時許,指示陳姓司機,開着主席公務車並載着鄧姓服務處人員到事發地大福路,他先將奧迪車的右側葉子板擦撞路邊電線杆,營造出自撞前的情狀,再下車指揮陳開公務車從後方撞擊奧迪左後保險桿,製造假車禍,意圖詐領140萬1777元的保險理賠金。
起訴書指出,陳男在製造假車禍後報警處理,林智勇同時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人員獲報前往現場調查,發現奧迪的右前車頭附着黃色油漆痕,但車禍現場的電線杆、水泥護欄並無黃黑色斜紋警示漆,覺得事有蹊蹺,警方獲報調閱車禍現場附近監視器察看,才發現是假車禍詐領保險金案,林智勇也撤回車險理賠申請。
檢察官偵查後認爲,林智勇利用職務上機會,以主席座車製造假車禍意圖詐領保險金,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昨日偵結起訴起訴林智勇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