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遭檢舉不當收取附加費 公平會立案調查

家樂福併購頂好是通路界的大事,不過近日傳出逾10家公會聯合向公平會檢舉不當收取附加費用,公平會今天證實,確實於上週五(26日)下午收到聯合檢舉函,將立案調查家樂福行爲是否「顯失公平」。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志民表示,上週五收到11 家公會聯合檢舉函,指出家樂福要求供應商應配合開幕,提交附加費用,「附加費用是可以去談,但內容不能合理或超出比例」。

流通事業供貨廠商請求負擔附加費用的行爲,並不算少見,陳志民也說,企業可以自己去談附加費用金額是多少,前提是要合理,不能利用自己的優勢市場力量收取超出比例的附加費用。

根據公平會的流通事業規範處理原則,明確訂出附加費用在什麼條件下,會構成顯失公平;陳志民說,公平會收到檢舉後,已經啓動調查,也將請當事人說明,若真的有構成違法行爲,最高可罰2500萬元。

陳志民補充,公平會去年底通過家樂福併購頂好的結合案,但也提出4條件,確保整體經濟利益大於限制競爭不利益,不過這次公會檢舉主張與結合案附負擔並無關係,而是另外獨立的行爲,會進一步調查確認是否有違法情形。(編輯趙蔚蘭)110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