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活佛斂財8.7億 以雙修爲名性侵女弟子 遭判25年
四川假冒活佛身分斂財8.7億並以雙修爲名性侵女弟子,騙子獲刑25年。(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14日報導,4月15日是大陸第七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四川省公安廳13日公佈一批涉及國家安全的典型案例,提醒大家共同維護國安。其中就有兩起僞造、虛構活佛身分斂財騙色案例。其中一人藉「活佛」之名,一度在20多個省市發展弟子3000多名 10多年來,非法斂財近2億元(人民幣,下同,約合新臺幣8.7億元);還編造「身加持」「雙修」歪理邪說,性侵猥褻女弟子。
案例一是斂財騙色案:
王某想盡辦法拜一位老僧人爲師,並在同門師兄弟魯某幫助下,僞造當地藏族羣衆身分搖身一變成爲藏族的洛桑丹真,並舉行所謂「坐牀儀式」,對外號稱洛桑丹真活佛。成爲「活佛」之後,王某開始大肆斂財,在大陸全國建立8大核心道場,下設各級分道場,在20多個省市發展弟子3000多名,要求每個弟子每年都要給其上交供養。
同時,不斷編造名目繁多的收錢專案,皈依「活佛」要收錢,起法名要收錢,灌頂傳法的費用由低到高分成四個等級收費在5萬元以上。除此以外,還以「做法事」加持等方式,將網上購買的普通花瓶以幾十上百倍的價格賣給弟子。10多年來,王某非法斂財近2億元。
此外,王某要求每個弟子在皈依和修煉的時候發毒誓,終身聽命,不得背叛。還編造「身加持」「雙修」的歪理邪說,對女弟子實施精神控制,把身體作爲一件「法器」,任由他這個活佛來打造,進而實施性侵猥褻。
王某犯組織、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經營罪、強姦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並處罰金2000萬元,魯某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四川公安提示:民衆可以到大陸國家宗教局等官方機構設立的「藏傳佛教活佛查詢系統」檢索,或致電地方政府宗教事務部門,覈實自己遇到的「活佛」的真僞。
案例二是虛構「活佛」身分詐騙案:
2012年以來,王某、楊某虛構自己系「上師父母」「仁波切」(即活佛),利用「仙女山雲海寺」矇騙裹挾31名羣衆到寺修行,並通過非法傳教,騙取信衆「供養」錢款46萬餘元。2018年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將王某、楊某刑事拘留。
目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和《宗教事務條例》有關條款,人民法院以詐騙罪一審依法判處王某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8萬元、楊某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