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學廚藝「閃兵」逾期未歸 役男被法辦結果慘兮兮
到加拿大學廚藝「閃兵」逾期未歸,役男置之不理慘遭法辦,被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在2022年底以短期觀光爲由覈准出境,明知是役齡男子應接受徵兵處理,卻在出境後滯留加拿大地區,經區公所發函通知,須在1個月內返國,但阿國因滯外未歸且送達處所不明,區公所公示送達並催告。阿國的母親收到後並轉告,但阿國仍置之不理,未依期限返國遭到市政府函送偵辦。
法院審理,阿國因爲滯留境外,因此無法傳喚到庭。而他的母親則是證稱,阿國在加拿大學習廚藝,需要完成一個階段之後,纔可以獲得證照,因此纔會沒有回臺灣。法官認,阿國所爲,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妨害役男徵兵處理罪」。
法官考量,阿國明知役齡男子皆有服兵役的義務,竟然在出境之後,滯留國外不歸,破壞兵役制度之公平性,損及潛在之國防動員兵力。法官審酌,念在阿國並沒有任何犯罪紀錄,且考量犯後態度、犯罪動機、手段、所生危害等。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