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貨吸金39億逃亡21年 夫妻檔落網!自泰押返歸案

「列治文」公司負責人陳智燦、劉美雪夫婦,涉嫌以期貨投資吸金39億元后,潛逃大陸遭通緝迄今21年,2人6月下旬在曼谷被逮,調查局18日押解2人返臺,隨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陳麒全攝)

「列治文」公司負責人陳智燦、劉美雪夫婦,涉嫌以期貨投資吸金39億元后,潛逃大陸遭通緝迄今21年,2人6月下旬在曼谷被逮,調查局18日押解2人返臺,隨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陳麒全攝)

「列治文」公司負責人陳智燦、劉美雪夫婦,涉嫌以期貨投資吸金39億元后,潛逃大陸遭通緝迄今21年,2人6月下旬在曼谷被逮,調查局18日押解2人返臺,隨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陳麒全攝)

臺泰合作追緝外逃要犯續有斬獲!「列治文」公司負責人陳智燦、劉美雪夫婦,涉嫌以期貨投資吸金39億元潛逃大陸遭通緝迄今21年,2人日前向泰國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簽證時,遭泰方發現通報調查局,2人上月在曼谷被逮,調查局18日押解2人返臺,將於下午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

圖左爲陳智燦通緝照,圖右爲劉美雪通緝照,2人逃亡多年終於泰國落網。(摘自調查局官網)

調查局表示,陳智燦、劉美雪夫婦2000年間在香港虛設「列治文」信託有限公司,對外佯稱該公司系歐洲日內瓦集團(European Geneva Corporation)旗下企業列治文銀行之子公司,以代客從事外匯期貨交易,保證年獲利2成以上爲號召,在臺灣各地以傳銷方式吸引民衆投資,2001年11月間假借列治文公司之海外銀行倒閉爲由,拒絕支付紅利及返還本金,總計吸金詐騙新臺幣39億餘元,受害者逾4000人。

高雄市調查處將劉、陳2人依涉嫌違反《銀行法》等罪,於2002年2月22日移送高雄地檢署,檢方 2002年6月20日起訴,但陳、劉2人早於2001年10月間出境後滯留大陸未歸,高雄地檢署2002年7月9日對陳、劉2人發佈通緝。

陳、劉2人逃亡迄今 21年,今年6月21日,2人在泰國持貝里斯護照以菁英簽證(Elite Card)身分提出請求將簽證改爲永久居留,泰國移民局對照調查局通報資料察覺有異,遂透過移民署駐泰國移民秘書通知調查局法務秘書,提供指紋卡及英文通緝書確認2人身分。泰方6月24日在2人曼谷住處逮捕2人。

泰方將2人驅逐出境,交由調查局法務秘書押解陳、劉2人返國歸案,預定搭乘華航班機於今天下午3時40分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由高雄市調查處接押後解送高雄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