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取締改裝車噪音 南警維護南區住戶安寧
▲臺南市警六分局,自3月份起規劃優勢警力,不定期在永成路、新都路、大同路、臺17線、中華南路及健康路段,執行取締危險駕車、超速、改裝車噪音等違規態樣加強執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南區近來夜間有改裝噪音車輛行駛,不僅噪音擾鄰,更影響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臺南市警六分局爲維護市民安寧生活空間,自3月份起規劃優勢警力,不定期在永成路、新都路、大同路、臺17線、中華南路及健康路段,執行取締危險駕車勤務,並針對超速行駛、改裝車噪音等違規態樣加強執法。
市警六分局統計3月1日共舉發改裝車違規8件,其中改裝燈光6件、頭燈變更1件,另外,舉報排氣管噪音1輛。駕駛人或車主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可能減弱車輛安全結構,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
而改裝排氣管之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可處車主或駕駛人罰鍰外,亦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處罰。另外駕駛人如有危險駕駛行爲,亦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之罰緩,最重可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市警六分局長陳錦文呼籲民衆勿任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除能確保行車安全外,也避免噪音影響環境安寧,警方將持續針對改裝及噪音車常出沒之重要路段,規劃勤務強力執法,維護民衆權益,還給市民舒適寧靜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