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腦中風毫無減速 撞飛騎士臟器破裂代價慘
臺中大里區國中路與國光路一段路口於2022年8月間,發生一件恐怖連環撞車禍,自小客衝撞3輛汽機車,造成24歲楊姓騎士當場臟器破裂送醫不治。(照片由讀者提供)
臺中市66歲楊姓男子,於2022年8月間某日在開車時發生腦中風,疑毫無減速下,衝撞正停等紅燈的2輛機車及1輛自小客,當場2名機車騎士噴飛重摔倒地,其中24歲楊姓騎士當場臟器破裂送醫不治,另名騎士受傷,1車受損;肇事楊男事後與死亡騎士的家屬達成和解,民事賠償700萬元,一審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肇事自小客車當時疑無減速衝撞當時停等紅燈的3輛汽機車,其中最嚴重的24歲楊姓騎士遭衝撞後即撞擊該車輛之前擋風玻璃並跌落在地,有顱內出血、顱骨骨折與脾臟損傷等傷害,警獲報趕抵將楊姓騎士送至仁愛醫院急救,當天下午宣告不治死亡;59歲張姓機車騎士拋飛、左手骨折。
一審判決書指出,楊姓自小客車駕駛罹患高血壓等疾病,平時須服藥控制血壓,肇事當天開車,車上並載有2名乘客,車輛行經大里區國光路1段由北往南方向行駛,於國光路1段與國中路交岔路口時,楊因發生腦梗塞之症狀,右手與右腳無法操控車輛,直接衝撞正在停等紅燈的2機車及1輛自小客車。
警方當場對楊姓自小客車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爲零,楊男聲稱當時有看到紅燈卻剎不住,外界一度誤以爲是剎車失靈,車禍肇事後主動向到場處理之警員自首,警方將肇事後自小客車駕駛楊男依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嫌移送。
法官審酌,楊姓自小客車駕駛本身有高血壓等疾病,就應服藥控制血壓,卻疏未注意肇事釀禍,不幸造成楊姓機車騎士遭撞身亡,考量楊男認罪自首,且與家屬達成和解,民事賠償700萬元,一審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有期徒刑5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