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民代涉招攬遊陸 檢聲押遭駁回

嘉義檢調偵辦嘉義縣現任及前任市民代表招攬鄉親赴大陸旅遊,涉嫌違反滲透法等罪,經聲押2人,但嘉義地方法院認爲事證不足駁回。(本報資料照片)

嘉義縣某林姓女市民代表、邱姓前市民代表,遭檢舉今年10月間招攬約20名鄉親到大陸溫州旅遊,疑有落地接受招待情事,檢警調依涉嫌違反《選罷法》、《反滲透法》等罪嫌傳喚19人到案,檢方復訊後,以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押林、邱2人,但法官17日以證據不足駁回。嘉檢表示,將再釐清事證,決定是否提出抗告。

林女、邱男10月間以文化交流表演名義,疑似接受大陸浙江省臺商委託,招攬嘉義縣鄉親到浙江溫州旅遊落地招待,包括邱男共有20多人出遊,6天5夜行程團費1萬餘元,但林女並未同行。

檢方接獲情資,15日指揮警調帶回邱男說明,16日再指揮嘉義縣調查站、嘉義縣警方,兵分多路到林女、邱男住處搜索,並約談林女及10多名赴大陸旅遊的團員,訊後分別依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復訊後,將17名團員請回,但以團費、行程、接觸的人事物等有必要再釐清,且林、邱2人有串證之虞,向嘉義地院聲請羈押。

嘉義地院表示,前往溫州旅遊的團員都有付錢、買保險,但檢方對一般旅遊團費多少?滲透方資助多少等事證,均未說明、舉證;此外,沒有證據堪認林女、邱男以招待旅遊名義,要求團員投票或不投票給特定人。

另林女、邱男均否認犯行,團員也都沒有提到旅遊期間有大陸官員或具官方立場的人在場,沒有證據足認有大陸官方或官方相關人員談及政治、選舉相關事情,或要求、指示支持特定政治人物等相關內容,駁回羈押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