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水上情殺案 法院裁定王姓兇嫌羈押禁見

嘉義縣水上鄉2名男子疑因感情糾紛,在網路上互嗆、相約談判,34歲王男與33歲陳男爆發口角,王男涉嫌持刀猛刺陳男,陳男因傷重不治,警方循線帶回嫌犯,依殺人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方漏夜復訊,今天凌晨以殺人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嘉義地院表示,經訊問被告坦承過失致人於死罪嫌,然依在場人證述情節及被害人所受傷勢情形、現場跡證等情,其涉嫌殺人罪嫌重大,其所犯爲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參酌被告於刺殺被害人之後,隨即丟棄兇器及沾有血液的兇衣,其所爲有湮滅證據之嫌。又比對在場證人之證述內容,存有歧異,而有勾串證人之慮。是有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檢警調查,27歲黃女與王男是前男女友關係,黃女酒後向友人陳男抱怨後,陳男將內容發上網路,替黃女打抱不平,與王男在網路互相嗆聲、相約談判,王男心生不滿,昨天凌晨3點多邀友人6人駕2輛車前往約定地點談判,雙方爆發口角談判破裂,王男涉嫌取出預藏水果刀,一氣之下刺進陳男身體,陳男送醫後清晨4點多仍因傷重不治,警方循線將王男帶回偵,以殺人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方漏夜偵訊,今天凌晨1點左右訊問完畢,將王男聲請羈押,上午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警相驗,死者陳男左側胸壁及上肢有銳器傷,身中2刀,致命傷疑傷及左側心臟等重要臟器,預定本週五排定解剖及電腦斷層掃描。

警方將涉嫌殺人的王男帶回偵辦。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