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擬限縮「停保制」只有三類人可辦? 衛福部:只是舉例啦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長年旅居國外不可納保」連署成功。(圖/記者嚴雲岑攝)
「長年旅居國外或退保期間過長者不得成爲納保對象」已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成案,衛福部必須迴應。據《聯合晚報》報導指出,衛福部初步傾向大幅限縮「停保制」,未來僅失蹤人口、因公駐外、遠洋漁船人員可停保。衛福部晚間表示,這是與提案人做停保、退保說明時的舉例,並沒有做任何限縮決定。
報導指出,健保署研擬出三大停保條件,規劃除失蹤人口、因公駐外、遠洋漁船人員外,其他民衆都不能申請停保。不過,衛福部社會保險司24日晚間迴應,這並不是一個確定的修改方向。
社保司司長商東福解釋,按照規定,衛福部必須與提案人說明,並且釐清焦點有無一致,所以在22日召開會議,與提案人討論應迴應爲「停保」問題,而非「退保」。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商東福。(圖/記者洪巧藍攝)
以停保來說,過去在二代健保上路時已經做過調整,返國復保後再次出國者,必須滿3個月,才能再次辦理停保。接着在今年5月曾討論立委的提案修法,限縮僅有失蹤人口可辦理停保;另在相關單位反應後,增加因公駐外、遠洋漁船人員兩類,但後來並沒有共識,就維持現行方式。
商東福說,他們在會議中以這三類人員作爲舉例說明,但可以預期的是,還有其他如留學生等也會提出意見,後續還要繼續蒐集意見進行討論,現階段沒有既定方向也沒有做決定,正式迴應會在明年1月16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