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不準易科罰金 林秉樞恐再關2年2月

林秉樞。(本報資料照片)

林秉樞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被依傷害等罪判刑8月,和可易科罰金刑有期徒刑2年2月確定後,不能易科罰金的傷害罪,扣除羈押226天,要再關17天,他6日上午提早到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服刑,檢方開庭後不準2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未來恐再多關2年2月。林的律師表示,會向法院聲明異議;高嘉瑜直言「贊同今天的法律裁決」。

2020年8月,林秉樞與前女友爭吵,傳訊恐嚇對方「我會殺妳喔」,前女友對林提告,法院依恐嚇罪判林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緩刑2年。前年11月間,林秉樞對高嘉瑜施暴,一審被依傷害等罪處可易科罰金的2年2月徒刑,和不得易科罰金的8月徒刑,二審維持原判後,林未上訴,全案判決定讞。

檢方原通知林秉樞昨上午10時到執行科報到,但林疑似爲躲媒體,上午8點半就現身偵查大樓,在庭外等待律師陳頂新。林戴着黑帽與口罩,臉上還有些許未刮乾淨的鬍渣,但氣色比起羈押期間的滿臉倦容來得好,他在律師的陪同下開庭,開完庭後由囚車送進臺北監獄臺北分監。

據悉,林秉樞針對刑期可易科罰金的2年2月部份向檢方聲請易科罰金,但檢察官以他多次暴力對待女性、拍攝女性私密影像,又在前案獲緩刑判決不久後再以相同手法犯案,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獲得原諒等,不同意他可易科罰金。陳頂新表示,會再向法院聲明異議,捍衛林秉樞的權益。

高嘉瑜說,檢察官做出撤銷緩刑及否決易科罰金的決定,是考量林秉樞惡性不改,依法律規定所做出的裁決,「林先生今天是因自己的所做所爲而受到法律的懲罰,撤銷及刑期不能易科罰金,都是正確的法律處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