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法治思維優化營商環境
近日,全國多地召開“新春第一會”,明確全年發展目標與工作重點,爲新一年的高質量發展謀篇佈局。不少地方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爲今年政府部門的工作重點,比如,《上海市聚焦提升企業感受 持續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行動方案》將“提升企業感受”直接寫入標題,凸顯了優化營商環境的決心。
營商環境的優化對於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它不僅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要條件,更是建設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石。不過,在改革推進和政策執行的過程中,要警惕“爲優化而優化”的傾向。
不能將優化營商環境簡單等同於數據指標提升,通過減少審批事項數量、時限壓縮等追求形式上的便利,而忽視實質性服務改進。比如,有的地方將多個審批環節打包成一個,實際辦理流程並未簡化;有的地方片面追求“即時辦結”,不惜降低審覈標準,導致後續監管缺失;等等。這些做法雖然在表面上優化了指標,卻未能真正解決企業的痛點難點問題,甚至損害企業的長遠利益,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
不能將“提升企業感受”簡單等同於“滿足企業所有要求”,無原則遷就。比如,有的地方爲了招商引資,不惜突破政策底線,給予特定企業過度優惠,嚴重破壞了市場規則;有的地方在稅收政策上隨意開口子,在土地出讓上違規操作,對部分企業違法行爲視而不見;等等。這些做法明顯偏離了政策的初衷,不僅違背了公平競爭原則,也損害了其他企業的合法權益,最終可能導致市場秩序的混亂。
不能背離政府職能轉變方向。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職能轉變已成必然要求。但有兩種傾向背離了初衷,可能導致公共服務缺失、擾亂市場秩序:一種是“甩手掌櫃”式的不作爲,以市場化爲藉口推卸其應盡的責任;另一種是“保姆式”亂作爲,以服務、優化爲名行不當干預之實。
優化營商環境既要綜合考慮市場秩序、法治環境、企業滿意度等多維度指標,避免片面追求短期效果,更要堅持法治思維,避免陷入誤區。
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在堅守政策底線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企業實際需求、真正解決他們面臨的困難,提升服務質效。一方面要建立常態化政企溝通機制,及時瞭解企業訴求;另一方面要注重改革舉措的系統性、協同性,避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同時也要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確保改革舉措落地見效。
只有真正打造出一個公平、透明、可預期的一流營商環境,讓企業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才能讓其安心、放心、舒心發展,爲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作貢獻。(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 苑)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