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來的標本差點讓他獲罪
李輝 史兆琨 韓兵 李博
幾聲敲門聲後,呂明(化名)開門出現在記者眼前,他的頭髮有些灰白,身着深紅色襯衣加灰色毛馬甲。打過招呼後,記者步入客廳,看到一位身材瘦削但精神矍鑠的老太太正在吃飯。
“這是我母親,今年92歲了。”呂明介紹,“她的一日三餐都是我負責照料。”
日前,記者跟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檢察院檢察官來到呂明家,對一起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的犯罪嫌疑人進行回訪。落座後,話題回到了數月前呂明親歷的那個案例。呂明是黑龍江某單位的物業維修工人,一天,他在單位的垃圾堆裡發現了一件動物標本。
“既然這件標本在垃圾堆裡,說明是被丟棄的,我就順手將它帶回家,放在租住的小院裡。”呂明回憶說。
從事物業維修工作之前,呂明曾開過美術社,因此對收藏比較感興趣,“剛開始我把它當成普通的收藏品,幾個月後,一個攝影愛好者偶然看到這件標本,告訴我這是‘白尾海雕’,或許可以賣錢,我就以爲是‘白尾海雕’標本。”
不久,呂明租住的小院到期了,他和母親要搬到單元樓里居住。其間,在海南工作的哥哥呂亮(化名)回鄉探親,看到這件標本有些佔地方,便對呂明說:“不如掛到二手平臺賣掉吧。”於是,二人以5000元標價將標本掛到二手平臺售賣。
幾天後,民警看到這個標本售賣的鏈接和圖片。隨後,呂氏兄弟被公安機關傳訊到案,如實交代了事實。
經鑑定,呂氏兄弟售賣的標本爲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金雕的標本,價值約6.4萬元。呂氏兄弟自願認罪認罰,並退還贓物,公安機關以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呂氏兄弟在網上出售撿拾的野生動物標本的行爲是否具有法益侵害性?南崗區檢察院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邀請專家學者和聽證員對該案進行公開聽證。聽證員經評議認爲,呂氏兄弟將涉案動物製品放在網絡上公開出售,未採取隱蔽的手段,且出售的價格不高,可以看出二人對違法嚴重性的認知程度較弱,其行爲主觀惡性較小。
“首先,呂氏兄弟獲取的動物標本來源於撿拾,不是因非法獵捕、殺害或非法收購所得;其次,呂明將動物標本帶回家中放了近一年,在搬家之際,因標本佔用空間才掛到網上售賣,尚未進入市場流通環節……”南崗區檢察院普通犯罪檢察部副主任侯蘇軒向記者講述了檢察機關對呂氏兄弟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的依據。
參加該案聽證的專家,黑龍江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刑法研究室副教授丁玉翠告訴記者:“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侵害的法益是環境資源和管理秩序,出售合法取得的動物製品的行爲也在該罪打擊的範圍之內。然而,考量犯罪嫌疑人的行爲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要綜合考慮其行爲手段、對野生動物資源的損害程度和對野生動物本身的認識。綜合全案事實,檢察機關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是公正的。”
當被問及“在農曆新年即將到來之際,對自己在新的一年有哪些期待”時,呂明望了一眼身邊92歲高齡的母親對記者說:“希望新的一年,我的一言一行不觸犯法律紅線,不逾越道德底線,開開心心過踏踏實實、遵紀守法的日子。”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