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

來源:人民日報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健全社會治理體系作出專門部署。這是從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戰略高度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我們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準確把握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意義、重點任務和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夯實國家長治久安的堅實基礎。

深刻認識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的重要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社會治理體系不斷完善,社會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書寫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蹟”新篇章。《決定》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適應新的形勢任務,就健全社會治理體系作出新的安排部署,對於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具有重要意義。

健全社會治理體系,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在加強和改進社會治理的實踐中,對社會治理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黨的十九大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黨的二十大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將社會治理體系放到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戰略中部署。我們要深入學習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進一步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衆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提高社會治理效能,以社會治理現代化助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健全社會治理體系,是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創新社會治理,要以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爲根本座標。隨着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更加強烈,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對我們在正義維護、權利救濟、安全保障、服務供給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期盼。只有健全社會治理體系,把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作爲出發點和落腳點,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決人民急難愁盼問題,使社會治理過程人民參與、成效人民評判、成果人民共享,才能讓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健全社會治理體系,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經濟回升向好,高質量發展紮實推進,發展面臨的有利條件多於不利條件,但仍然面臨發展中的困難、前進中的問題、成長中的煩惱,需要應對的風險挑戰、解決的矛盾問題比以往更加嚴峻複雜。只有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堅持標本兼治、關口前移,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風險研判機制、決策風險評估機制、風險防控協同機制、風險防控責任機制,最大限度減少風險隱患,才能更好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紮實抓好健全社會治理體系重點任務的落實

《決定》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聚焦制度完善、機制創新、效能提升,對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的重點任務作出了具體部署。我們要紮實抓好各項重點任務落實,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着力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

提升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對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提出了新任務新要求。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預防、立足調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層,做到預防在前、調解優先、運用法治、就地解決,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要大力弘揚“四下基層”的優良作風,聚焦家庭、婚戀、鄰里、債務糾紛等重點方面,滾動開展排查化解,及時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落實《信訪工作條例》,推動提升預防、受理、辦理、監督追責、維護秩序法治化水平,形成“受理部門負責程序推進、辦理部門負責實質解決”的工作局面,確保人民羣衆的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理、每一項訴求都依法推進。要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加強社區、校園等心理諮詢室、社會工作室建設,壯大專業心理矯治隊伍,積極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社會心理服務,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要健全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治理中作用的機制。

強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內容,是解決影響我國社會治安深層次問題、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根本途徑。要完善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要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長期鬥爭、依法打擊、標本兼治、精準督導,有效防範整治行業領域、農村“村霸”、網絡等涉黑惡突出問題,從根本上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要緊盯社會治安突出問題,依法嚴懲羣衆反映強烈的黃賭毒、食藥環、盜搶騙和針對婦女兒童、留守老人的突出違法犯罪。要深入研究新形勢下犯罪活動規律特點,着力提升打擊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等新型犯罪和跨國跨境跨區域犯罪能力,切實保護人民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要立足於教育、挽救、預防,加強專門學校和專門教育工作,落實教育矯治措施,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要落實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措施,加強心理疏導、就業指導,幫助他們提升迴歸社會的能力。要加強精神障礙患者服務管理,健全源頭防範機制,完善政府、社會、家庭三位一體的服務管理體系,對確有肇事肇禍傾向的依法落實強制醫療措施,嚴防發生個人極端事件。

完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必須把完善體制機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善於把黨的領導優勢轉化爲社會治理效能,充分調動一切積極因素,確保社會既充滿生機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要加強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培養、評價、使用、激勵機制,提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參與社會治理的能力水平。要建立系統完備、科學規範、協同高效的志願服務制度和工作體系,充分發揮志願者在提供服務、反映訴求、化解矛盾等方面的獨特優勢。要進一步理順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管理體制,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深化改革和轉型發展,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在社會治理中發揮積極作用。要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完善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機制,加強社會組織規範管理,擴大社會組織有序參與,不斷提升服務質效和社會公信力。要提高市域社會治理能力,整合市域資源力量,強化市民熱線等公共服務平臺功能,健全“高效辦成一件事”重點事項清單管理機制和常態化推進機制,努力爲羣衆提供“網上辦、馬上辦、一次辦”的高效服務。要建立全國統一的人口管理制度,統籌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務供給制度改革,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更好地滿足人民羣衆融入城市的期盼。要健全鄉鎮(街道)職責和權力、資源相匹配製度,建立健全基層權責清單,完善“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等做法,完善鄉鎮(街道)政法委員統籌綜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作機制,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能力。

準確把握健全社會治理體系的基本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就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明確了社會治理的路徑目標、理念原則、根本取向、方法手段、着力重點,爲我們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提供了科學指南。我們要深刻理解、準確把握、堅決落實這些基本要求,確保新時代新徵程社會治理工作始終沿着正確方向前進。

堅持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也是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根本保證。要加快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社會治理全過程,提高黨的政治領導力、思想引領力、羣衆組織力、社會號召力,真正把黨的理論優勢、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制度優勢、密切聯繫羣衆優勢轉化爲社會治理的強大效能。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將社會治理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各級黨委政法委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作用,推動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良好局面。基層黨組織要發揮戰鬥堡壘作用,構建起區域統籌、條塊協同、共建共享的工作新格局。

堅持以人民爲中心。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健全社會治理體系、實現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價值歸屬。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人民羣衆利益放在工作首位,推動聽民聲察民情常態化,着力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持續提高公共服務均衡化、優質化水平,讓人民羣衆成爲社會治理的最大受益者。要暢通人民羣衆參與社會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創新組織羣衆、發動羣衆機制,依靠羣衆解決羣衆身邊的矛盾問題,讓人民羣衆成爲社會治理的最廣泛參與者。要以羣衆滿意爲根本標尺,建立完善科學合理、操作性強的社會治理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加大羣衆意見在社會治理績效考評中的權重,真正把評判“表決器”交到羣衆手中,讓人民羣衆成爲社會治理的最終評判者。

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法治是社會治理的最有效方式,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標誌。要把法治要求落實到社會治理各層次、各領域,發揮好法治對社會治理的規範和保障作用。要推進科學立法,用足用好地方立法權,找準立法切口,制定接地氣、有特色、真管用的社會治理法律法規,以良法保障善治。要推進嚴格執法,加大關係羣衆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規範執法自由裁量權,提高執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要推進公正司法,強化對司法活動的制約監督,提高服判息訴率和羣衆滿意度,讓人民羣衆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要推進全民守法,健全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推動實施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增強全民法治觀念,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各級領導幹部要自覺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推進社會治理。

堅持夯實基層基礎。社會治理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最突出的矛盾和問題也在基層,必須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爲長遠之計、固本之策。要樹立大抓基層、大抓基礎的政策導向,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把更多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到基層。要健全社區管理和服務機制,完善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的基層治理平臺,推進基層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做到權責明晰、運轉順暢、方便羣衆。要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增強基層幹部掌握情況、化解矛盾、服務羣衆本領,推動社會治理各項措施落實到位。(誾 柏)

《人民日報》(2024年09月02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