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百密無一疏?基層員警:辦案還是要靠人

根據北市警察局近3年的統計,運用錄監繫統破獲案件,從8千多件至1萬多件,顯示錄監繫統有效發揮支援刑案偵查作業,具有預防犯罪及維護治安功能。但監視器再密,能百密無一疏?基層辦案人員坦言,科技辦案是大勢所趨,監視器是辦案利器,還是要輔以偵辦刑案技巧,才能避免監視器造成的死角。

迎接AI時代,警方因應科技犯罪的挑戰,各地政府積極規畫數位科技戰情中心,以強化指揮效率及偵辦時效性,其中建構綿密的錄影監視系統,形成治安防護網是重點之一。

此外,警方辦案越來越依賴監視器,發生刑案,下至派出所、上至分局,都有專人調閱過濾監視器抓人,刑警大隊還有監視器鷹眼小組,遇到重大刑案,統籌分局進行分工。以臺北市警局來說,北市設置1.8萬支監視器,至今沒有未破的的重大刑案。

基層員警表示,不可諱言,辦案現在依賴監視器,不只可以比對人,還有車牌,甚至身形。未來還會有人臉辨識,就算戴口罩也難逃「法眼」露出眼睛,未來的技術也足供辨識,但科技辦案,最重要的還是「人」,過濾監視器不能有疏忽,監視器沒畫面,並代表嫌疑人沒有去過。

據一位資深辦案員表示,監視器還是盲點,例如受光影影響,以及監視器的角度,都有可能會錯失影像畫面,所以還是要輔以現地勘查,纔不會錯失破案契機。

根據審計部所提的報告指出,北市臺北市112年竊盜、強盜、殺人等9大類刑案,發生犯罪地點4.8萬處,但不在錄監繫統環域200公尺內、且發生5次以上者計有41處、共412件,恐成治安死角。

不過,有員警不認同,基層辦案人員表示,犯罪地點不在錄監繫統環域範圍,其實嚴格來說,並不算是「治安死角」,以臺北市的監視器密度,這支看不到,不代表其他支監視器也沒拍到,畢竟嫌疑人若犯案後會走動、離開現場,除非人車必經之路都沒有設監視器,纔會可能有監視器死角。

警方科技辦案成大勢所趨。記者楊正海/攝影

警方科技辦案成大勢所趨。記者楊正海/攝影

警方科技辦案成大勢所趨。記者楊正海/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