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影帶中! 搶過槍大喊Shoot的冷血指揮官!
我們的調查團前天訊問沒開槍的11名海岸防衛隊人員,緊接着在昨天訊問開槍的9名涉案人員,這9名涉案人員當中,就包括了下令開槍的劊子手指揮官!
圖/新聞龍捲風
當菲國海岸防衛隊這9名涉案成員搭車進入菲國國家調查局時,要接受我國調查員訊問,因爲臺灣媒體守候在那,在媒體包圍拍攝之下,這9名嫌犯在車內不是低頭,就是戴墨鏡,有的甚至以毛巾、白紙遮臉,看到一堆媒體團團包圍,嚇到不敢下車,深怕長相曝光,在那邊躲躲藏藏!想想當初他們多麼兇狠的開槍射殺洪石成,結果映訊時竟然和殺人時狠勁落差如此之大,最後竟然還得把原本身上穿的深色制服換上便服,才能躲過媒體進去調查局,整個過程就是做賊心虛!
當接受臺灣調查團訊問時,其中8名開槍的海防隊員口徑一致表示,會開槍是因爲在指揮官下令後纔開槍,當時他們從甲板下拿出M16及M14步槍,還「先傳遞再射擊」,不少人稱「忘了用哪把槍」,另外其中還有人竟稱「不知道打死人」,指揮官則強調,「是臺灣漁船闖入菲國領海,經過勸阻不聽纔開火,這是自衛的執法行爲。」
這些供詞代表了什麼?代表了菲律賓當時有多麼殺紅眼!第一、「忘了用哪把槍」代表當時真的是亂掃射,已經掃射到殺紅眼了,纔會連用哪把槍都不記得!第二、「自衛的執法行爲?」,臺灣調查團觀看過菲國公務船近40分鐘的影片,影片中清清楚楚錄到指揮官下令開槍,之後有人不願服從命令開槍還被罵,指揮官奪槍邊射擊還邊喊:「Shoot!Shoot!」簡直殺紅了眼,有人卡彈還換槍繼續射,甚至架起機槍掃射,漁船就像被追殺一樣。追殺怎麼能拗成是「自衛的執法行爲」?加上領海VDR航行紀錄器證明根本就不是菲律賓領海,這段說詞根本不可採信!第三、「不知道打死人」,且公務船油量偏低,怕續追下去油料會耗盡,因此才折返回菲國。這個意思代表什麼?如果今天油料足夠,菲律賓公務船將繼續追殺廣大興號,這根本就是想要打死人吧?
更扯的是,本來調查團還要求對他們測謊,但被菲國司法單位拒絕了,而拒絕的理由竟然是「案情太敏感」,不就是因爲案情敏感才需要測謊來幫助破案嗎?菲律賓到底在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