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四度調查邱和順案 籲蔡英文特赦解除含冤在獄現狀
監委高涌誠上午舉行記者會。(趙婉淳攝)
羈押至今逾30年的邱和順,成爲我國羈押最久的死刑犯,過去民團曾要求蔡英文總統對其特赦。監委高涌誠今天表示,以監察院的立場認爲邱和順是無辜的,但司法不願意糾錯,呼籲總統行使特赦,作爲解套方案,解除邱和順含冤在獄的現狀。
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委高涌誠所提的調查報告,要求法務部轉給臺灣高檢署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重啓調查,還給死者與被告公道。
邱和順被控與共犯於1987年11月涉嫌「苗栗縣女保險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並在同年12月「綁架新竹學童陸正案」,事後向家屬勒贖100萬元交款,但肉票未釋回。
邱和順在1988年遭到羈押,歷經法院11次發回,未料23年後最高法院在2011年7月判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邱和順羈押至今超國30年,創下司法紀錄。
針對邱和順案,前監委王清峰在83年,以及前監委李復甸分別在101年、102年各自作成調查報告,監委高涌誠日前接獲救援團體陳情,因而立案調查,上午公佈調查報告。
高涌誠表示,2011年法院判處邱和順死刑定讞,偵審程序歷經23年,最高法院撤銷有罪判決11次,邱和順羈押至今超過30年,耗費大量司法及社會資源,使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其主因之一爲該案重要證物遺失,導致法院無法以直接或客觀證據認定犯罪者,也未能以現代新科技發掘真相。
高涌誠指出,陸正案共犯刑求自白的棄屍地點說法不一,包括寶山鄉山上由某橋往河裡丟、寶山某處埋掉、崎頂海邊走約30公尺處等8類,法院未詳實調查共犯自白真實性,即認定「崎頂海邊」爲棄屍地點。
高涌誠補充,當時臺大海洋研究所建議應選擇類似天候與潮時,在崎頂海邊以追蹤浮標方式測試,才具可信力,「儘管法院明顯有調查可能,但未做這類調查,顯示判決事實有瑕疵」,把最重要物證「陸正屍體」以漂向大海的說詞定罪,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另外,高涌誠說,前監委王清峰調查邱和順案時,雖發生古井童屍命案,但當時因檢警未解剖屍體,導致未取得生物跡證,屍體指紋捺印亦有缺失,而無法查明死者姓名、身分,遺失命案現場重要證物啞鈴及塑膠繩等檢警違失均遭監察院彈劾在案,然因該屍體部分特徵如年齡與牙套,確實與陸正大致相符。
高涌誠也在今年4月1日親赴新竹市殯葬管理所尋找古井童屍案可能埋葬位置,認爲應可藉由透地雷達設備,確認正確位置,以還原真相;此外,臺大法醫所函覆經過30年白骨化屍體,仍可檢驗DNA遺傳標記以確認身分,因此用現今科學技術找尋古井童屍,並非不可能。
高涌誠說,法務部應鑑於被害人陸正含冤,若尋找到屍體並確認,可告慰死者在天之靈,被告邱和順羈押迄今已逾30年無法執行,其間遭受單獨監禁4年、配戴腳鐐18年,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定,成爲我國人權重大污點,因此有重啓偵查審理,還原真相之必要。
高涌誠表示,相關調查報告將函送法務部,並轉給臺灣高等檢查署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希望能查明真相以還給死者與被告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