濺血畫面曝光!外國女遊平溪拍照 火車進站張開雙臂被撞倒地
1名菲律賓籍女遊客到新北市平溪遊玩,在平溪線十分火車站前鐵道旁,要拍攝與進站列車同框照片時,雙臂張開時遭列車碰撞,整個人跌倒,意外發生畫面今天曝光,短短20秒相當驚險,所幸送醫後脫險,但鐵警將依鐵路法將她函送鐵道局裁罰。
新北市消防局今天下午近5時接獲報案,十分火車站附近有人受傷,派遣平溪分隊前往救援,抵達時發現菲律賓籍女子頭部有3到5公分的撕裂傷,意識清楚,包紮止血後送往基隆長醫院救治,檢查發現胸部、骨盆都有傷勢,暫無生命危險。
鐵路警察局瑞芳派出所獲報到場調查,意外發生地點是在十分火車站附近,販售天燈的成排商家前。當地有不少遊客購買天燈,不少遊客會趁沒有列車經過的時間,進入鐵軌區域放天燈,拍照打卡。
當地店家的監視器拍下30多歲泰籍女子遭列火撞擊過程,畫面時間昨天下午4時42分23秒,女子先在店家前空地自拍,接着把手機交給男性友人幫她拍照時,發現列車即將通過,要友人改站在列車從她身後駛來的的位置。
女子先是張開雙臂,後來又把雙手交叉放在胸前,接着又張開雙臂時,列車駛過她的身旁,並撞上她的左手,導致她重心不穩跌倒,掉落軌道區,還好沒被輾過。
警局表示,菲律賓女子因拍照不慎,身體侵入軌道路線,遭列車撞擊,待菲女傷勢穩定,製作筆錄後,全案將依鐵路法函移交通部鐵道局裁處。
鐵路法第57條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衆通行之處所,違者依同法第70條規定,可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如影響鐵路行車安全,情節重大者,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致重傷者,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致人死亡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火車站附近有名菲律賓籍女遊客(紅圈處),想拍攝與即將經過的列車(藍圈處)同框照片,張開雙臂時遭列車碰撞,倒到地受傷。記者邱瑞傑/翻攝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火車站附近有名菲律賓籍女遊客(紅圈處),想拍攝與即將經過的列車同框照片,張開雙臂時遭列車碰撞,倒到地受傷。記者邱瑞傑/翻攝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火車站附近有名菲律賓籍女遊客(紅圈處),想拍攝與即將經過的列車同框照片,張開雙臂時遭列車碰撞,倒到地受傷。記者邱瑞傑/翻攝
新北市平溪區十分火車站附近有名菲律賓籍女遊客,想拍攝與即將經過的列車同框照片,張開雙臂時遭列車碰撞,倒到地受傷(血跡經變色處理)。記者邱瑞傑/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