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坤宇值得」 劉志威曝破億長約關鍵 球員選擇權有限制
▲江坤宇 。(圖/中信兄弟提供)
記者王真魚/綜合報導
中信兄弟隊今日宣佈與游擊手江坤宇簽下10年合約,總價值高達1億4788萬元,成爲中華職棒最年輕「億元男」。領隊劉志威受訪談到合約細節以及想法,強調江坤宇就是值得這份合約,另外球員選擇權是有限制。
這份合約包含1千萬元的激勵獎金,江坤宇本季月薪將提升至66萬元,第5年起更將增至120萬元。合約末三年則併入球員選擇權,並有機會拿下150萬的保障月薪, 再次以「破紀錄」的保障合約續留中信兄弟。
對於球員選擇權,劉志威解釋這是一份「有限制的球員選擇權」。由於合約期長達10年,雙方約定在第7年後設立選擇權機制——若球團提供月薪150萬元,球員則無法執行選擇權;反之,若未達到該薪資水準,球員可以行使選擇權。
「主要原因是10年很長,希望雙方可以在這留點彈性空間,只要雙方接受,我想大家還是希望繼續在這個球隊中信兄弟來合作,所以用這個合約模式來呈現。」劉志威強調,選擇權是雙方合意,盼留點空間彈性,「那個時機點,大家會重新檢視合約,沒有一定什麼合約選擇權,甚至國外有雙向選擇,球團球員只要同意,就沒有一定要怎樣。」對於陳子豪以10年約轉戰龍隊,是否讓球團更加決定要留下江坤宇。劉志威直言並非如此,「我覺得自由市場演進發展一直變化,不只陳子豪,主要是看整個市場發展情況,怎樣對球團、球員是好的。所以不是針對子豪,今年自由很多呈現內容、各球團因應方式,我認對對整個市場都是好事。」
▲陳子豪加盟味全龍。(圖/記者黃克翔攝)
他也表示,選擇10年並無特別含義,「純粹代表一個世代」,想要傳達的是,在臺灣職棒環境中,成功不僅僅取決於天賦。「像坤宇這樣靠着比賽理解能力、心理素質,再加上平時苦練,一樣能在高層級比賽中有出色表現的選手,同樣值得獲得優渥合約。」
「阿坤在我們球隊一直是認爲球隊未來非常重要主要的選手,現在自由球員是7年,我覺得即便沒有籤這份合約,每年自由球員之前,他還是在我們這,如果他想留下來,我們也願意讓他更專心在球隊努力,沒有什麼不好。」劉志威說。
連同江坤宇這份合約,中職休賽季出現了5張大約,包括2張破億等級的合約,反映中職市場正在轉變。類似的長約模式逐漸成爲各隊思考方向,劉志威認爲,這樣的發展趨勢並不令人意外,關鍵在於球團要如何因應市場變化,爲球隊及球員創造雙贏。
至於江坤宇的合約是否包含旅外逃脫條款,劉志威指出合約討論過程主要以中職爲考量,若未來有海外發展機會再另行討論。
記者另外提到,過往大約主要是以重砲、投手爲主,劉志威直言,每支球隊建隊核心不同,沒有對錯,「我們一直以來都以中線守備爲建隊方向。江坤宇加入後的表現遠超預期,年紀輕輕就展現出優異的比賽理解力、心理素質,加上平日勤奮苦練,更成爲中華隊主力游擊手。這些都是我們願意開出這份合約的關鍵因素,也希望他的努力歷程能成爲年輕球員的典範。」他強調,雖然重砲型選手仍是市場主流,但球團選擇在此時與江坤宇簽下長約,正是看重他在防守端的全方位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