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民間地熱發電10年 成效掛零

全臺第一座火山型地熱開發案「金山區四磺子坪地熱發電廠」。(本報資料照片)

賴政府推動二次能源轉型,前瞻計劃第五期在地熱能源就投入2億700萬元。雖然政府積極發展地熱,但鼓勵民間投資卻未獲相對成果,審計部總決算報告指出,政府2013年設置「地熱發電示範獎勵辦法」,截至去年底,尚無建置完成的補助案件,部分廠商申請補助後不是撤案,就是履約延遲,推動成效欠佳。

臺電統計,截至今年3月爲止,臺灣24處地熱案場正在推動,僅有4個地熱發電廠正式商轉,累計裝置容量7.29MW已併入電網,距離經濟部設立明年至少要有20MW地熱能源進入商轉的目標,仍有段距離。

審計部指出,能源署2013年訂定地熱能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該辦法2021年施行期間屆滿,又在2022年訂定新制獎勵辦法,接續辦理地熱示範補助,但截至去年底,僅有13件覈准案,其中10件是舊制覈准。

審計報告提及,政府預計補助金額8.58億元,但相關申請獎勵案件均未建置完成地熱發電系統,其中有2家業者因地熱案場申設法規未盡周延,辦理土地變更等行政流程耗時費力,放棄獎勵資格,也有1家是去年獲准獎勵,卻因期限內無法取得電業執照,主動放棄獎勵資格。

審計部表示,相關示範獎勵措施推動成效欠佳,建請能源署檢討妥處積極瞭解問題癥結,研訂因應措施,以利地熱發電產業發展。對此,能源署迴應,將持續追蹤執行進度,針對落後案件協助加速程序,提高執行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