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1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涉及韭菜、吐司麪包、白酒等
新京報訊 12月20日,據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21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24年第32期),近期,該局組織食品安全抽檢,抽取食用農產品、糧食加工品、飲料、糕點、肉製品、酒類、水產製品等19大類食品1423批次樣品,檢出其中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調味品、酒類、水果製品等9大類食品21批次樣品不合格。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鹽城市大豐區家家利超市銷售的韭菜,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南通市啓東市豪冕飯店使用的碗,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蘇州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常熟黃河店銷售的標稱蘇州市惠得利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九制話梅(生產日期/批號:2024-04-10,規格型號:188g/瓶),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鹽城市袁記蔬菜有限公司銷售的藜蒿,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蘇州市太倉市城廂鎮匯傑水果店銷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吡唑醚菌酯和除蟲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宿遷經濟技術開發區王繼良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睢寧鑫口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花生米(油炸類)(原味)(生產日期/批號:2024-05-24,規格型號:散裝稱重),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鹽城市響水縣響水鎮立英蔬菜攤銷售的小青菜,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泰州市泰興市三石餐飲店使用的筷子(複用餐飲具),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鹽城市歐尚生活超市濱海加盟店銷售的標稱江蘇蘇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蘇美白湯醬油(生產日期/批號:2024-06-28,規格型號:500毫升/瓶),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南京市江北新區三之川蔬菜店銷售的生薑,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鹽城市大豐區法剛饅頭店銷售的雜糧饅頭(生產日期/批號:2024-09-19,規格型號:散裝稱重),糖精鈉(以糖精計)和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淮安市淮安區朱橋鎮宜佳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徐州寶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無蔗糖吐司麪包(生產日期/批號:2024-08-01,規格型號:散裝稱重),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徐州市雲龍區天慧生鮮超市銷售的標稱銅山區香福源食品廠生產的茄汁黃豆(罐頭)(生產日期/批號:2024-09-04,規格型號:250克/袋),商業無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徐州市鼓樓區新世紀華聯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徐州漢高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漢高風味純糧100(白酒)(生產日期/批號:2021-08-28,規格型號:4000ml/桶,酒精度:55%VOL),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十五、揚州市江蘇揚城一味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桂趣茶社銷售的蝦蟹炒粉皮(自制)(生產日期/批號:2024-09-19,規格型號:散裝稱重),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蘇州市江蘇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太倉上海路分公司銷售的荔枝,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七、泰州市泰興市吾悅小高米線加盟店使用的筷子(複用餐飲具),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徐州市睢寧縣欣榮餐飲店銷售的牛蛙,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南京市鼓樓區唐方其水產經營部銷售的鱸魚,本批次抽檢結果顯示,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鎮江百潤福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鐘樓區鄒區扁頭食品加工場生產的小麻花(鹹味)(生產日期/批號:2024-06-15,規格型號:360克/盒),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一、徐州市賈汪區老礦袁永清早點鋪銷售的油條(生產日期/批號:2024-09-21,規格型號:稱重銷售),鋁的殘留量(幹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針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督促企業採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依法處理違法違規行爲,及時將企業採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編輯 唐崢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