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加力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
1月20日,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從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獲悉,江蘇日前下發《關於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力推進設備更新、擴圍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持續推進回收循環利用、加強標準提升牽引、加強組織措施等5個方面26條措施。
加力推進設備更新方面,江蘇將加大重點領域設備更新項目支持力度,加力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貼息,加強存量設備評估診斷和項目儲備,加強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項目實施,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繼續加力支持老舊農機報廢更新。
擴圍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方面,江蘇將調整優化資金分配,落實汽車報廢更新政策,優化汽車置換更新補貼,加力支持家電產品以舊換新,支持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加快推進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支持家裝家居類產品換新,支持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支持居家適老化改造。
持續推進回收循環利用方面,江蘇將提升回收循環利用能力,促進二手商品交易,規範資源回收利用行業行爲。其中,在加力支持家電產品以舊換新活動中,將繼續支持國家和江蘇明確納入補貼範圍的家電產品以舊換新。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爲最終銷售價格的15%;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補貼標準爲最終銷售價格的20%。國家明確納入補貼範圍的12類家電產品,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空調產品最多可補貼3件);納入江蘇補貼範圍內無能效或水效標識的產品,補貼標準爲最終銷售價格的15%。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支持手機等數碼產品購新補貼中,江蘇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錶手環等3類數碼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可享受購新補貼。每人每類可補貼1件,補貼標準爲減去生產、流通環節及移動運營商所有優惠後最終銷售價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過500元。
江蘇還明確,省以下財政對中央分配資金按照央地85%:15%的比例安排配套資金,具體經費分擔辦法另行制定。各地要嚴格執行本通知明確的相關領域支持標準,確保資金投向符合“兩新”政策要求,專款專用、安全高效。對截留擠佔挪用資金、違反財經紀律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