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滬首次明確揚塵管控統一標準
揚子晚報訊(記者 劉瀏)建築施工揚塵、道路揚塵等揚塵源是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之一。根據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近兩年來,江浙滬生態環境部門一直積極推進長三角區域標準一體化工作,近日,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浙江省生態環境廳共同組織起草了《建築施工顆粒物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今年年內,江浙滬地區建築施工、碼頭堆場等容易揚塵污染源的區域將有統一PM10、PM2.5濃度限值,且統一監測標準並互認監測結果。這是江浙滬地區在生態環境領域首次明確統一標準。
上海、江蘇、浙江城市建設發展快,建築工地集中,揚塵管控對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意義重大。以江蘇爲例,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統計數據,2019年江蘇省全省施工場地PM10和 PM2.5的年排放總量分別爲19.2萬噸和4.3萬噸,是大氣污染的“大戶”。
爲進一步加強長三角區域建築施工顆粒物的防治與管理、推薦建築施工顆粒物在線監測儀器的互認,加快在線監測儀器的安裝和執法應用,因此制定長三角區域建築施工顆粒物的控制標準,並將建築施工顆粒物在線監測技術規範作爲該標準的附錄,統一監測方法。
根據徵求意見稿,建築工地、碼頭堆場要設置自動監測設備,每15分鐘自動採集一次PM10和PM2.5數據,濃度限值分爲一般地區和重點地區,重點地區顆粒物濃度限值是一般地區的80%,一旦一天中超標次數達到一定數量,相關部門可以對超標單位進行執法並處罰。徵求意見稿徵集意見建議截止時間是10月17日,江浙滬統一揚塵管控標準年內就將施行。